[实用新型]一种柱帽无效
| 申请号: | 201020125051.4 | 申请日: | 2010-03-08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10757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0-20 |
| 发明(设计)人: | 徐永和;闫业臣;刘旭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宏顺达塑业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E21D15/54 | 分类号: | E21D15/54 |
| 代理公司: | 北京纽乐康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11210 | 代理人: | 唐忠庆;王明亮 |
| 地址: | 277012 ***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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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柱帽,包括十字形柱帽主体,所述柱帽主体的一侧设有回收耳,柱帽主体的顶面设有圆形凹槽,柱帽主体的底面靠近边缘设有若干条凸起。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为:将受力的主要部件柱帽体注塑成一个整体构件,改善了其应力结构,避免了过去应力集中易损坏的问题,并可以和支柱顶盖紧密嵌镶,且不易脱离,它使支柱顶盖和顶板之间的刚性接触变为弹性接触,接触严密,结构合理,受力均匀,稳定性好,增大摩擦力,有效地防止支柱倾斜,减少事故的发生;能回收重复利用。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 ||
【主权项】:
一种柱帽,包括十字形柱帽主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柱帽主体(1)的一侧设有回收耳(2),柱帽主体(1)的顶面设有圆形凹槽(3),柱帽主体(1)的底面靠近边缘设有若干条凸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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