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在手机通话中添加背景场景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010537170.5 | 申请日: | 2010-11-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86732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3-16 |
发明(设计)人: | 何泾沙;张玉强;徐晶;徐菲;张旸;韦潜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工业大学 |
主分类号: | H04W4/12 | 分类号: | H04W4/12;H04W8/18 |
代理公司: | 北京思海天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3 | 代理人: | 刘萍 |
地址: | 100124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一种在手机通话中添加背景场景的方法属于移动通信领域,能够使通话主叫、被叫双方自由的设置各种通话场景,能够隐藏所处位置。本发明在保证主被叫通话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在通话过程中添加通话场景或者用户根据个人的喜好主动合成的音频、视频或图像,实现自己位置信息的隐藏。用户根据自己所需求与爱好,灵活选择、管理、设置各种通话场景,在通话过程中能够身临其境的感受到自己所设置的个性化通话场景、并能随时开通或关闭或更改通话场景或关闭各自的通话场景在各自处的播放。本方法不需要用户更新手机,就能实现了主、被叫用户对通话场景的灵活设置。本方法技术复杂度不高,成本增加不多,操作简单易行,通话场景内容丰富多样。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手机 通话 添加 背景 场景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在手机通话中添加背景场景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背景场景,就是在通话过程中作为背景衬托的场景,存储方式是一种音频、视频、图像文件,或者是用户根据个人的喜好主动合成的音频、视频或图像;手机通话的主叫方A;通话背景场景服务中心B;被叫方C;本方法实现步骤如下:(一)主叫方A需要与被叫方C通话,主叫方A将所需要的通话场景设置为通话背景场景;(二)用户对于通话背景场景的管理有主控权,用户对通话背景场景管理的特征在于,通话背景场景服务中心B给用户提供一个通话场景管理平台,每个用户能够使用手机号码和密码登录管理平台对通话场景进行管理,用户从通话场景管理平台提供的素材库中选择出满足需要的背景场景;用户也能够将自主录制适合用户个人生活场景的音频、图像、视频文件设置为背景场景;用户对这些通话背景场景进行灵活的自主编号;在用户不进行自主管理的前提下,服务中心会提供通用的通话背景场景管理平台状态,默认设置编号;用户根据服务中心的这种默认设置在通话时能够进行相应的选择使用;主叫方A对通话背景场景进行设置,有以下四种途径Ⅰ、Ⅱ、Ⅲ、Ⅳ;I、主叫方A通过网络登录到通话背景场景服务中心B来设置不同的通话场景,设置通话背景场景的快捷键,设置通话背景场景的有效期限,不同的时间段设置为不同的通话场景,设置背景场景与手机号码的绑定,用户能够将通话背景场景下载到手机终端进行播放;II、主叫方A打电话到通话背景场景服务中心B,通过与服务员的交流,来设置不同的通话背景场景;III、主叫方A通过发送短信到通话背景场景服务中心B,来设置不同的通话背景场景;IV、主叫方A能够在与被叫方C的通话过程中,输入指令通知通话背景场景服务中心B,来开通或关闭或更换通话背景场景或者关闭主叫方的通话场景在主叫方A处的播放;(三)主叫方A发起通话,接通被叫方C;(四)通话背景场景服务中心B将来自主叫方A的语音与通话背景场景1作为主叫方A的通话数据,与此同时在主叫方A发起通话开始,通话背景场景服务中心B传送背景场景提示音到主叫方A;通话背景场景服务中心B将检测被叫方C是否使用通话背景场景:①检测成功,则将主叫方A的通话数据与被叫方C的通话背景场景2同时送到被叫方C的传输通道,与此同时在被叫方C接通通话开始,通话背景场景服务中心B传送背景场景提示音到被叫方C;通话背景场景服务中心B将被叫方C的语音与被叫方C的通话背景场景2作为被叫方C的通话数据,再与主叫方A的通话背景场景1同时传送到主叫方A的传输通道;②检测失败,则将主叫方A的通话数据直接传送到被叫方C的传输通道;通话背景场景服务中心B将来自被叫方C的语音与主叫方A通话背景场景1同时传送到主叫方A的传输通道;(五)在主叫方A和被叫方C通话过程中,通话背景场景服务中心B将一直监听主叫方A、被叫方C是否有指令发出,当监听到主叫方A发送指令时,通话背景场景服务中心B将开通或关闭或更换主叫方A通话背景场景1或关闭通话场景1在主叫方A处的播放;当监听到被叫方C发送指令时,通话背景场景服务中心B将开通或关闭或更换被叫方C的通话背景场景2或关闭通话场景2在被叫方C处的播放;没有监听到指令,通话过程将一直继续;(六)主叫方A或者被叫方C挂机,完成通话过程。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工业大学,未经北京工业大学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1010537170.5/,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