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无线摄像头功能的数码相机无效
申请号: | 201010145810.8 | 申请日: | 2010-04-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23471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0-19 |
发明(设计)人: | 续嘉纯;崔成勋;郑龙周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三星光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225 | 分类号: | H04N5/225;H04B5/00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三利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2107 | 代理人: | 闫俊芬 |
地址: | 300385 天津***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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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具有无线摄像头功能的数码相机。本发明具有无线摄像头功能的数码相机,无线摄像头功能按照下述步骤实现:首先开机启动,在相机的功能菜单中,开启无线摄像头功能;然后选择蓝牙或无线WI-FI连接方式;使用相机的蓝牙或无线WI-FI与电脑连接;最后识别设备进行数据传输。本发明数码相机在原有数码相机具有蓝牙、WI-FI和摄录功能的基础上,利用这些条件增加无线摄像头功能,使数码相机更加实用。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无线 摄像头 功能 数码相机 | ||
【主权项】:
一种具有无线摄像头功能的数码相机,其特征是,所述无线摄像头功能按照下述步骤实现:首先开机启动,在相机的功能菜单中,开启无线摄像头功能;然后选择蓝牙或无线WI‑FI连接方式;使用相机的蓝牙或无线WI‑FI与电脑连接;最后识别设备进行数据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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