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警示头盔无效
申请号: | 200920287613.2 | 申请日: | 2009-12-11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57600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8-25 |
发明(设计)人: | 卢忠仁 | 申请(专利权)人: | 卢忠仁 |
主分类号: | A42B3/04 | 分类号: | A42B3/04 |
代理公司: | 沈阳维特专利商标事务所 21229 | 代理人: | 甄玉荃;孙丽珠 |
地址: | 110113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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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警示头盔,为了解决当发生案情时,不易及时找到案发现场,得不到及时援助而错过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机会或造成不必要的伤亡的问题而设计的。它包括头盔主体,在所述头盔主体上装有微型声光报警器,该微型声光报警器由控制开关通过导线与示警灯和充电电池控制连接。本实用新型的特点及有益效果:在原有头盔的基础上增加示警装置,当发生案情需要援助时,只要在瞬间按动示警器的控制开关,立即启动报警信号灯,与此同时鸣警笛示警。会很快发现目标,减少犯罪嫌疑人逃逸的机会或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同样适宜井下作业人员在佩带的安全帽盔上使用,通过示警装置发出求救信号,会为营救生命赢得宝贵时间。 | ||
搜索关键词: | 警示 头盔 | ||
【主权项】:
警示头盔,它包括头盔主体(1),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头盔主体(1)上装有微型声光报警器,该微型声光报警器由控制开关(3)通过导线与示警灯(2)和充电电池控制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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