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警示头盔无效
申请号: | 200920287613.2 | 申请日: | 2009-12-11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57600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8-25 |
发明(设计)人: | 卢忠仁 | 申请(专利权)人: | 卢忠仁 |
主分类号: | A42B3/04 | 分类号: | A42B3/04 |
代理公司: | 沈阳维特专利商标事务所 21229 | 代理人: | 甄玉荃;孙丽珠 |
地址: | 110113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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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警示 头盔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头盔,尤其涉及一种警示头盔。适用于警盔、安全帽盔等,属于头盔制造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无论是警察还是武警执勤人员以及解放军战士,在执行任务中为了安全都要带上头盔。但在发生案情时,特别是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感到力不从心需要求助时,却无法向在附近执勤警察和周围群众发出求助信号,即使通过通讯手段报警,但在紧急的情况下也无法描述案情发生的具体位置,而不易及时发现目标,由于得不到及时援助而错过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机会或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当发生案情时,不易及时找到案发现场,得不到及时援助而错过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机会或造成不必要的伤亡的问题,提供了一种警示头盔,它包括头盔主体,在所述头盔主体上装有微型声光报警器,该微型声光报警器由控制开关通过导线与示警灯和充电电池控制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特点及有益效果:在原有头盔的基础上增加示警装置,当发生案情需要援助时,只要在瞬间按动示警器的控制开关,立即启动报警信号灯,与此同时鸣警笛示警。通过鸣笛以及示警灯示警,无论是在白天还是在黑夜发生案情,都会很快发现目标,也会使附近群众和增援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援助,减少犯罪嫌疑人逃逸的机会或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本实用新型也同样适宜在井下作业人员佩带的安全帽盔上使用,当井下作业人员需要救援时,通过示警装置发出求救信号,会为营救矿工生命赢得宝贵时间。
附图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看图1,警示头盔,它包括头盔主体1,在所述头盔主体1上装有微型声光报警器,该微型声光报警器由控制开关3通过导线与示警灯2和充电电池控制连接。所述示警灯2围绕在头盔周围至少一组,每组至少6个。所述示警灯2采用红色LED发光二极管,发出闪烁红色光示警信号。
当发生案情需要援助时,按下报警器的控制按钮3,此时微型声光报警器的示警灯2立即发出红色光示警,于此同时鸣笛示警。无论是在白天还是黑夜都会很快发现目标。快速得到附近群众和流动执勤警察的援助,减少犯罪嫌疑人逃逸的机会及警察和执勤人员的不必要的伤亡。
在井下作业人员佩带的安全帽盔上安装微型声光报警器后,当井下人员需要救援时,通过示警装置发出求救信号,会很快发现救助对象,为营救遇难者生命赢得宝贵时间。
微型声光报警器的结构和工作原理同警车和救护车的声光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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