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氧化-吸收”脱硝副产物回收硝酸盐的工艺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01851.4 | 申请日: | 2009-09-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42665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2-10 |
发明(设计)人: | 吴忠标;莫建松;程常杰;鞠耀明;程斌;王凯南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天蓝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吴忠标 |
主分类号: | B01D53/56 | 分类号: | B01D53/56;B01D53/75;B01D53/80;B01D53/96 |
代理公司: | 杭州天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胡红娟 |
地址: | 311202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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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氧化-吸收”脱硝副产物回收硝酸盐的工艺,其特征在于:采用空气或双氧水为氧化剂将烟气脱硝反应后的浆液废水进行氧化处理;氧化后的浆液循环利用;浓缩循环若干次后的浆液,冷却结晶,离心分离得硝酸盐晶体。本发明工艺系统结构简单,投资及运行费用低,不仅能提高吸收剂的利用率,而且吸收产物成分单一,几乎全部为高经济价值的硝酸盐,实现了脱硝副产物的资源化。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氧化 吸收 副产物 回收 硝酸盐 工艺 | ||
【主权项】:
1、一种“氧化-吸收”脱硝副产物回收硝酸盐的工艺,其特征在于:采用空气或双氧水为氧化剂将烟气脱硝反应后的浆液废水进行氧化处理;氧化后的浆液循环利用;浓缩循环若干次后的浆液,冷却结晶,离心分离得硝酸盐晶体;采用空气作为氧化剂时,氧化反应温度为30-100℃,空气中氧气与亚硝酸根的摩尔比为2.0-10.0,溶液pH值为7.0-12.0;采用双氧水作为氧化剂时,氧化反应温度为30-80℃,双氧水与亚硝酸根的摩尔比为1.0-5.0,溶液pH值为6.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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