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以雌马酚类作为有效成分的美白剂无效
申请号: | 200880015520.2 | 申请日: | 2008-04-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77932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3-24 |
发明(设计)人: | 中野真之;涩谷孝;三宅正树;新井纪惠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林原生物化学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A61K8/49 | 分类号: | A61K8/49;A23K1/16;A23K1/18;A23L1/30;A61K31/353;A61K31/7048;A61P1/02;A61P3/04;A61P3/06;A61P3/10;A61P5/30;A61P7/00;A61P9/00;A61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罗菊华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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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的课题在于,提供一种以新型美白成分作为有效成分的美白剂,其通过提供以雌马酚和/或在雌马酚的羟基上键合有1个或2个以上葡糖基的雌马酚糖苷作为有效成分的美白剂来解决上述课题。 | ||
搜索关键词: | 雌马酚类 作为 有效成分 美白剂 | ||
【主权项】:
1、美白剂,其特征在于,含有下述通式1表示的雌马酚和/或雌马酚糖苷作为有效成分,通式1
式中,R1、R2分别独立地表示氢原子或葡糖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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