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增强的芳香剂递送的个人护理组合物有效
申请号: | 200880012582.8 | 申请日: | 2008-05-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74800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3-17 |
发明(设计)人: | P·钱达;杨琳 | 申请(专利权)人: | 荷兰联合利华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41 | 分类号: | A61K8/41;A61K8/42;A61Q13/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万雪松;韦欣华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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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提供个人护理产品,其包括芳香剂,取代的脲和季铵盐。取代的脲和季铵盐一起用作气味促进体系以一旦个人护理组合物首先施加于人皮肤或毛发时增强芳香剂组分挥发。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增强 芳香剂 递送 个人 护理 组合 | ||
【主权项】:
1.个人护理组合物,包括:(i)0.0001至5%的芳香剂以向施加该组合物的人体上赋予愉快的气味;(ii)0.01到20%的取代的脲,具有通用结构(I)其中R1、R2和R3选自氢,C1-C6烷基,(R5)nOH,和其混合物;R5是亚甲基,亚乙基,亚丙基或其组合,和n为1-6;和R4是(R5)nOH;和(iii)0.01%到20%重量的二羟基丙基三烷基季铵盐,其结构为AB,其中A是盐AB的阳离子带电组分,B是盐AB的阴离子带电组分,且A具有单一季铵化氮原子,至少两个羟基且分子量不高于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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