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吸尘器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80759.X | 申请日: | 2008-02-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48972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8-27 |
发明(设计)人: | 上村哲也 | 申请(专利权)人: | 珍巴多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L5/24 | 分类号: | A47L5/24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斯盾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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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在分离式的电吸尘器中,尽可能地阻止保护构件造成的电吸尘器的大型化,该保护构件用于保护电吸尘器不受与障碍物碰撞时的冲击。本发明中,在电吸尘器主体(1)的前部设置保护构件(15A),以在支撑体(3)的后侧露出的方式,设置收容部(2),同时,将上述收容部(2)构成为能够以上述保护构件(15A)向后的状态收容电吸尘器主体(1)。然后,在单独使用上述电吸尘器主体(1)的情况下,即使使该电吸尘器主体(1)与前方的障碍物碰撞,也能够通过上述保护构件(15A),保护上述电吸尘器主体(1)不受此时的冲击。另外,在将上述电吸尘器主体(1)安装到上述支撑体(3)的状态下使用的情况下,即使使上述电吸尘器与障碍物碰撞,也能够通过上述支撑体(3),保护上述电吸尘器主体(1)不受此时的冲击。 | ||
搜索关键词: | 吸尘器 | ||
【主权项】:
1.一种电吸尘器,该电吸尘器具有电吸尘器主体和支撑体,所述电吸尘器主体在一端部形成有第一吸入口,同时具有借助第一吸气路与该第一吸入口连接的集尘部以及电动送风机,并且,在另一端部设置着第一把持部;所述支撑体具有可拆装地收容着该电吸尘器主体的收容部,该支撑体在其一端侧具有喷嘴头,同时在其另一端侧具有第二把持部,在将第二吸入口设于上述喷嘴头,同时以在收容上述电吸尘器主体时与上述集尘部以及电动送风机连通的方式,构成可以与该第二吸入口连接的第二吸气路,其特征在于,在上述电吸尘器主体的前部设置保护构件,以在上述支撑体的后侧露出的方式,设置上述收容部,同时,将上述收容部构成为能够以上述保护构件向后的方式收容上述电吸尘器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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