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钝体微油气化点火燃烧器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25404.9 | 申请日: | 2007-07-0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59598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5-14 |
发明(设计)人: | 郭永浩;郭子毓 | 申请(专利权)人: | 郭永浩 |
主分类号: | F23Q9/08 | 分类号: | F23Q9/0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54000河南省焦作***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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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在煤粉锅炉上使用的钝体微油气化点火燃烧器,包括:钝体退出室、送粉管弯头、煤粉浓缩器、燃烧器外壳、一级燃烧室、二级燃烧室、三级燃烧室、点火器,送粉管弯头通过法兰与燃烧器外壳固定连接,一级燃烧室、二级燃烧室依次连接并固定在燃烧器外壳内部,且使外壳的末段形成三级燃烧室;在送粉管弯头上连接有钝体退出室,钝体退出室与法兰及多级燃烧室处于同一轴向,点火器由高压风管接头、燃油管接头、压缩空气管接头、杆体、点火头构成,点火器可以在钝体退出室、送粉管弯头及一级燃烧室中移动,点火头为圆锥状钝体,在钝体后的点火区,形成高温烟气回流,能够强化对煤粉的点火燃烧效果,可进一步降低点火用油量,且适应无烟煤、低挥发份劣质煤种。 | ||
搜索关键词: | 钝体微 油气 点火 燃烧 | ||
【主权项】:
1.一种钝体微油气化点火燃烧器,包括:钝体退出室(4)、送粉管弯头(5)、煤粉浓缩器(7)、燃烧器外壳(8)、一级燃烧室(10)、二级燃烧室(11)、三级燃烧室(12)、点火器,送粉管弯头(5)通过法兰(6)与燃烧器外壳(8)固定连接,一级燃烧室(10)、二级燃烧室(11)依次连接并固定在燃烧器外壳(8)内部,外壳的末段形成三级燃烧室(12);在送粉管弯头(5)上连接有钝体退出室(4),钝体退出室(4)与法兰(6)及一级燃烧室(10)处于同一轴向,点火器由高压风管接头(1)、燃油管接头(14)、压缩空气管接头(15)、杆体(3)、点火头(9)构成,其特征是点火器可以在钝体退出室(4)、送粉管弯头(5)及一级燃烧室(10)中移动,点火头(9)为圆锥状钝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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