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摩托车汽油发动机腔内废气的排放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23727.4 | 申请日: | 2007-03-1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25094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2-20 |
发明(设计)人: | 肖永红 | 申请(专利权)人: | 肖永红 |
主分类号: | F01M13/00 | 分类号: | F01M13/00;F01M13/02 |
代理公司: | 重庆志合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胡荣珲 |
地址: | 400050重庆市九***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摩托车汽油发动机腔内废气的排放装置,发动机的曲轴箱体上连接有气缸体和气缸头,曲轴箱体的上部设置一个与气缸体、气缸头连通的排气嘴,其特征在于:在发动机的其它部位设置有与曲轴箱体连通的另一个排气嘴,所述排气嘴与发动机连接。本实用新型能避免发动机密封部位渗漏油,延长发动机的寿命和提高发动机的使用性能,并且还可以减少环境污染。 | ||
搜索关键词: | 摩托车 汽油 发动机 废气 排放 装置 | ||
【主权项】:
1.一种摩托车汽油发动机腔内废气的排放装置,发动机的曲轴箱体上连接有气缸体和气缸头,曲轴箱体的上部设置一个与气缸体、气缸头连通的排气嘴,其特征在于:在发动机的其它部位设置有与曲轴箱体连通的另一个排气嘴,所述排气嘴与发动机连接。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肖永红,未经肖永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0720123727.4/,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