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活动尾翘的自卸车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64765.1 | 申请日: | 2007-03-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20431A | 公开(公告)日: | 2007-08-22 |
发明(设计)人: | 赵永胜 | 申请(专利权)人: | 赵永胜 |
主分类号: | B60P1/30 | 分类号: | B60P1/30 |
代理公司: | 北京双收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卢新 |
地址: | 017000内蒙古自*** | 国省代码: | 内蒙古;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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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具有活动尾翘的自卸车,包括车斗,车斗下端的前部与顶升装置相连,车斗下端的中后部与车底盘沿左、右水平方向采用销轴铰接相连,所述车斗底板的后部与尾翘板的前端铰接相连,尾翘板的下表面分别与至少一个弧形顶杆或凸轮的后弧形面相贴,每个弧形顶杆或凸轮的中部分别采用转轴安装在位于所述尾翘板下方的支架上,支架安装在所述车斗上,每个所述弧形顶杆或所述凸轮的后弧形面与所述尾翘板下表面的相贴处位于所述转轴的前上方,每个弧形顶杆或凸轮的下端分别与锁链的后端相连,每个锁链的前端分别与所述车底盘相连。其目的是提供一种载货量大,安全性能好,在卸货时需要倾斜角度较小,卸车工作效率高的具有活动尾翘的自卸车。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活动 卸车 | ||
【主权项】:
1.具有活动尾翘的自卸车,包括车斗(1),车斗(1)下端的前部与顶升装置相连,车斗(1)下端的中后部与车底盘(2)沿左、右水平方向采用销轴(3)铰接相连,其特征在于:所述车斗(1)底板的后部与尾翘板(5)的前端铰接相连,尾翘板(5)的下表面分别与至少一个弧形顶杆(4)或凸轮(8)的后弧形面(12)相贴,每个弧形顶杆(4)或凸轮(8)的中部分别采用转轴(6)安装在位于所述尾翘板(5)下方的支架(9)上,支架(9)安装在所述车斗(1)上,每个所述弧形顶杆(4)或所述凸轮(8)的后弧形面(12)与所述尾翘板(5)下表面的相贴处位于所述转轴(6)的前上方,每个弧形顶杆(4)或凸轮(8)的下端分别与锁链(7)的后端相连,每个锁链(7)的前端分别与所述车底盘(2)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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