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草甘膦母液的分步中和处理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16495.7 | 申请日: | 2007-08-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17318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2-06 |
发明(设计)人: | 袁剑锋;孙国庆;李志清;刘凡磊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7C211/05 | 分类号: | C07C211/05;C07C209/82;C02F1/66;A01N57/04;C02F103/34 |
代理公司: | 济南泉城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桂存 |
地址: | 250101山东省济南市历下***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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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草甘膦母液的分步中和处理方法。采用以下步骤:在以亚磷酸二烷基酯法制备草甘膦的工艺过程中,草甘膦水解结束后的草甘膦结晶液中,通入液氨中和调节pH值在0到5,过滤得析出母液;在固液分离后的析出母液中继续通入液氨和液碱,调节pH值至11~14,静置分层回收三乙胺;所述的液碱为饱和氢氧化钠溶液,所述液氨与液碱的重量比为1∶0.2-0.6;回收三乙胺后的母液用酸回调pH值至6到9,浓缩,得到草甘膦水剂。本发明的分步中和处理方法,减少了母液总量,提高了三乙胺的回收效率,并使浓缩反应更容易控制。 | ||
搜索关键词: | 草甘膦 母液 分步 中和 处理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草甘膦母液的分步中和处理方法,其特征是采用以下顺序的步骤:(1)在以亚磷酸二烷基酯法制备草甘膦的工艺过程中,草甘膦水解结束后的草甘膦结晶液中,通入液氨中和调节PH值在0到5,过滤得析出母液;(2)在固液分离后的析出母液中继续通入液氨和液碱,调节PH值至11~14,静置分层回收三乙胺;所述的液碱为饱和氢氧化钠溶液,所述液氨与液碱的重量比为1∶0.2-0.6;(3)回收三乙胺后的母液用酸回调PH值至6到9,浓缩,得到草甘膦水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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