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利用味精废液生产的无公害有机肥料及其制备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14029.5 | 申请日: | 2007-03-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45657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03 |
发明(设计)人: | 杨果;崔荣宗;魏建林;李彦;徐长英;管力生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C05G3/00 | 分类号: | C05G3/00;C05G5/00;C05F5/00;C05F11/02;C05D1/00;C05B7/00;C05D9/02 |
代理公司: | 济南金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绪银 |
地址: | 250100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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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利用味精废液生产的无公害有机肥料及其制备方法,属于有机肥料领域。利用味精废液,酸析木质素,风化煤,磷酸一铵,氯化钾,微量元素等为原料,通过固化反应,挤压制粒等步骤生产有机肥料,产品为柱状颗粒形态。本发明的无公害有机肥料含有作物生长所需要的多种氨基酸、腐殖酸、氮、磷、钾及铁、锌、镁、钼、硼等微量元素。并且还可产生由于螯合(或络合)反应而形成含有易被植物吸收的微量元素的氨基酸螯合物,能够迅速溶解于水,极大地提高了有机肥料养分的有效性。使其施用后增产效果明显。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利用 味精 废液 生产 公害 有机肥料 及其 制备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有机肥料,其特征在于,是由如下组分组成,均为重量份:味精废液30-60份, 酸析木质素15-30份,风化煤5-20份, 磷酸一铵10-15份,氯化钾5-20份, 微量元素3-7份,固化剂2-10份;所述的味精废液含固形物48-52%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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