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沼渣干燥脱水型城市生活垃圾生物与焚烧处理集成工艺无效
| 申请号: | 200610051864.1 | 申请日: | 2006-06-09 |
| 公开(公告)号: | CN1857802A | 公开(公告)日: | 2006-11-08 |
| 发明(设计)人: | 张志霄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志霄 |
| 主分类号: | B09B3/00 | 分类号: | B09B3/00 |
| 代理公司: | 杭州求是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法高 |
| 地址: | 310013浙江省杭州市西***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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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沼渣干燥脱水型城市生活垃圾生物与焚烧处理集成工艺。目前技术很难从根本上解决垃圾处理的现存问题。本发明的步骤是:破袋;分选;分选出的焚烧用可回收物送入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产生的烟气净化后达标排放;分选出的有机物和收集的垃圾渗沥液,送入厌氧发酵罐进行厌氧发酵生物处理,发酵产生的沼气经净化处理后用作燃料,发酵产生的沼渣干燥后送入焚烧炉焚化。本发明方法由于对沼渣干燥,使得沼液的达标处理非常容易;通过焚烧使得物料适应性强、二次污染少,可提升垃圾处理的效率和效益。 | ||
| 搜索关键词: | 干燥 脱水 城市生活 垃圾 生物 焚烧 处理 集成 工艺 | ||
【主权项】:
1、沼渣干燥脱水型城市生活垃圾生物与焚烧处理集成工艺,其特征在于该工艺包含以下步骤:(1)将原生城市生活垃圾进行破袋;(2)将破袋后的垃圾进行物理分选,分为有机物、无机物、焚烧用可回收物和回收用可回收物;所述焚烧用可回收物包括可回收物中的纺织物和木竹,回收用可回收物包括除焚烧用可回收物外的其余可回收物;回收用可回收物直接进行资源再利用,无机物经收集后卫生填埋或作为建材原料;(3)将步骤(2)中的焚烧用可回收物,送入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焚烧炉炉膛温度为800-950℃,烟气停留时间为2秒以上;焚烧炉产生的高温烟气经余热回收后,经烟气净化装置净化后达标排放;焚烧产生的灰渣经收集后卫生填埋或作为建材原料;(4)将步骤(2)中的有机物送入厌氧发酵罐进行厌氧发酵生物处理,发酵温度为35-55℃;(5)步骤(4)中的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经净化处理后用作燃料;发酵产生的沼渣,利用回收的余热干燥后送入步骤(3)的焚烧炉焚烧;沼渣蒸发出的蒸汽冷凝液排入污水处理装置,经达标处理后排放;不凝气送至焚烧炉焚化,或经脱臭装置净化后达标排放;(6)将步骤(1)和步骤(2)中产生的垃圾渗沥液,经收集后送入步骤(4)中的厌氧发酵罐进行厌氧发酵生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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