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苹果渣综合利用处理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200610012396.7 | 申请日: | 2006-02-10 |
| 公开(公告)号: | CN1891677A | 公开(公告)日: | 2007-01-10 |
| 发明(设计)人: | 崔建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 |
| 主分类号: | C05F11/00 | 分类号: | C05F11/00;C05F17/00 |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汇科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琪 |
| 地址: | 050021河***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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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发明提出一种这种苹果渣综合利用处理方法,采取如下处理步骤:A.配料处理:将苹果渣加水稀释为含有固型物10%以下的浆状液,加入生石灰调节pH,加入氮肥调节浆状液的碳氮比,在酸化池放置8-12小时;B.沼气发酵:厌氧发酵1-7天,产生沼气用于苹果汁生产的锅炉;C.固液分离:沼液返回步骤A继续补充水分或直接作为液肥使用,D.沼渣加入农林残余物和生物有机肥发酵菌剂再进一步好氧发酵7-10天得到沼渣有机肥。本发明的一项重要贡献在于利用苹果汁生产企业的剩余热水调节发酵温度,同时解决了困扰苹果汁生产企业的废弃物排放问题,基本做到零排放,经济、有效地综合利用苹果渣使之反哺于大自然。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苹果 综合利用 处理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苹果渣综合利用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采取如下处理步骤:A、配料处理:将苹果渣加水稀释为含有固型物10%以下的浆状液,加入生石灰调节pH为6.8-7.5,按照碳∶氮为20-30∶1的比例加入氮肥调节浆状液的碳氮比,在酸化池放置8-12小时;B、沼气发酵:将步骤A得到的浆状液置于发酵罐中,于20-65℃厌氧发酵1-7天,产生沼气用于苹果汁生产的锅炉;C、固液分离:使用固液分离机将步骤B产气后的浆状液分离;沼液返回步骤A继续补充水分或直接作为液肥使用,沼渣排出;D、将步骤C得到的沼渣加入农林残余物和生物有机肥发酵菌剂再进一步好氧发酵7-10天得到沼渣有机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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