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激光器的标记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510108903.2 | 申请日: | 2005-09-30 |
公开(公告)号: | CN1754663A | 公开(公告)日: | 2006-04-05 |
发明(设计)人: | 斯特凡诺·德尔菲尼;贝亚特·格贝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5F5/00 | 分类号: | B25F5/00;B23Q17/24;B23Q16/02;B23Q17/20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曾立 |
地址: | 德国斯***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标记装置,具有一个激光器及一个固定部件,通过使标记装置包含一个分度器可对工件特别快速、简单及精确地进行标记。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激光器 标记 装置 | ||
【主权项】:
1.具有一个激光器(103,203)及一个固定部件(107,202)的标记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标记装置(100,200)包括一个分度器(102,206)。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未经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0510108903.2/,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