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TVOC(总挥发性有机物)去除剂无效
申请号: | 200510016619.2 | 申请日: | 2005-03-11 |
公开(公告)号: | CN1683058A | 公开(公告)日: | 2005-10-19 |
发明(设计)人: | 陈玉春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玉春;陈争 |
主分类号: | B01D53/72 | 分类号: | B01D53/72;B01D53/1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32001吉林省吉林市***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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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TVOC(总挥发性有机物)去除剂及其制备方法,该TVOC去除剂是由下述重量配比的原料制成的溶液,SDS2-50份,三聚磷酸钠2-50份,2,3,4,5,6-五羟基己醛2-50份,蒸馏水1000份。其制备方法是:在干净的容器中加入1000份蒸馏水;将2-50份的SDS、2-50份的三聚磷酸钠和2-50份的2,3,4,5,6-五羟基己醛加入前述蒸馏水中,充分搅拌使其完全溶解;将上述澄清液灌装备用,既得上述的去除剂。本去除剂与TVOC接触进行化学反应后生成化学性质稳定的盐类物质,无毒无味,无色无污染。适用于室内装修使用的油漆、涂料、泡沫、塑料等含TVOC物质造成室内空气TVOC超标的场所,可以有效降低空气中TVOC浓度,并达到国家GB/T18883-2002标准。 | ||
搜索关键词: | tvoc 挥发性 有机物 去除 | ||
【主权项】:
1.一种TVOC(总挥发性有机物)去除剂,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下述重量配比的原料制成的溶液SDS 2-50份三聚磷酸钠 2-50份2,3,4,5,6-五羟基己醛 2-50份蒸馏水 1000份该去除剂是用下述方法制得的:按照上述配比,将需要量的SDS、三聚磷酸钠、2,3,4,5,6-五羟基己醛,溶解在所述水中,得到所述的去除剂透明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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