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反射型复眼的照明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410089163.8 | 申请日: | 2004-12-01 |
公开(公告)号: | CN1617044A | 公开(公告)日: | 2005-05-18 |
发明(设计)人: | 沈默;李海峰;陆魏;郑臻荣;刘旭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大学 |
主分类号: | G03B21/20 | 分类号: | G03B21/20;G02B5/08 |
代理公司: | 杭州求是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法高 |
地址: | 310027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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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反射型复眼的照明系统。它具有光源、第一复眼阵列、第二复眼阵列,第一复眼阵列中心开有小孔,光源放置在第一复眼阵列的小孔中,第二复眼阵列中心设有开口,在第二复眼阵列中心设有的开口外侧相对应处设有平面反射镜,平面反射镜下方依次设有聚光镜、条状偏振分束镜阵列、被照明图像源,在条状偏振分束镜阵列下端设有λ/2波长板。本发明的优点在于,该反射型复眼结构紧凑,减小照明系统的体积,特别适用于小型照明系统,如便携式投影显示、微型投影显示;适用于大发散角光源,如发光二极管作为光源,并可以控制出射光的角度,与后继空间光调制器良好耦合;利用反射原理和对称结构可消除色差和球差,得到较好的光分布均匀性。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反射 复眼 照明 系统 | ||
【主权项】:
1.一种基于反射型复眼的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它具有光源(F5),第一复眼阵列(F1)、第二复眼阵列(F2),被照明图像源(F11),其中第一复眼阵列(F1)、第二复眼阵列(F2)中心均开有小孔,分别用于放置被照明图像源(F11)和光源(F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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