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后遮阳帘的帽子无效
| 申请号: | 200380105750.5 | 申请日: | 2003-12-29 |
| 公开(公告)号: | CN1725962A | 公开(公告)日: | 2006-01-25 |
| 发明(设计)人: | 颜纯清 | 申请(专利权)人: | 颜纯清 |
| 主分类号: | A42B1/24 | 分类号: | A42B1/2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何秀明;李晓舒 |
| 地址: | 美国加利***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一种帽子和帽帘的组合,其中当不使用时该帽帘(40)可以被折叠在一附加小袋(20)内。帽帘包括一中间部分(41)和两个翼部分(42、48),从而可以从帽子(8)向下展开并且可在帽子边缘的周围沿两个侧向展开。帽帘的延伸部分所具有的分裂结构和轻重量的材料使得帽帘较好地被接收在帽子的小袋中。 |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遮阳 帽子 | ||
【主权项】:
1、一种帽子,包括:一具有一内表面和一外表面的帽顶;两个或多个所述帽顶的所述内表面上其前部分附近的帽帘连接元件;一连接到所述帽顶的小袋;一容纳在所述小袋内的帽帘,包括一中间部分、一左侧部分和一右侧部分,所述左侧和右侧部分各自具有包括一个或多个相配连接元件的一上边缘;其中,所述左侧和右侧部分的所述至少一个相配连接元件被构造成且在使用期间被放置成与所述帽帘连接元件相连接。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颜纯清,未经颜纯清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0380105750.5/,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废水、废气、余热综合治理、利用的方法
- 下一篇:冰雪融化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