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芳族胺衍生物和使用其的有机电致发光元件无效
申请号: | 200380102355.1 | 申请日: | 2003-10-09 |
公开(公告)号: | CN1708475A | 公开(公告)日: | 2005-12-14 |
发明(设计)人: | 川村久幸;细川地潮 | 申请(专利权)人: | 出光兴产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7C211/58 | 分类号: | C07C211/58;C09K11/06;H05B33/14;H05B33/22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吴亦华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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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这里提供的是由下列式(1)表示的芳族胺化合物,和具有至少一个含有单种组分形式的以上芳族胺衍生物的有机薄膜层的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如上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元件甚至在低电压下也具有高发光效率,和具有长寿命。它甚至可以在高温下发射蓝光。在式(1)中,Ar1和Ar2各自表示萘基等;Ar3至Ar6各自表示苯基,萘基,菲基等;Ar7至Ar10各自表示1,4-亚苯基等;L表示单键等;前提是,满足(1)和/或(2)的条件:(1)Ar3至Ar6中的至少一个是具有10-50个核碳原子的稠合芳基,和(2)Ar1和Ar2中的至少一个是具有12-50个核碳原子的稠合芳基。 | ||
搜索关键词: | 芳族胺 衍生物 使用 有机 电致发光 元件 | ||
【主权项】:
1.由以下的式(1)表示的芳族胺衍生物:
其中Ar1至Ar2各自表示具有10-50个核碳原子的取代或未取代的稠合芳基;Ar3至Ar6各自表示具有6-50个核碳原子的取代或未取代的芳基;Ar7至Ar10各自表示具有6-50个核碳原子的取代或未取代的亚芳基;Ar7和Ar8的取代基可以形成环;L表示单键,醚键,硫醚键,具有6-50个核碳原子的取代或未取代的亚芳基,具有6-50个核碳原子的取代或未取代的杂亚芳基,具有1-50个碳原子的取代或未取代的烷撑基,或具有2-50个碳原子的取代或未取代的烷叉基;前提是,满足(1)和/或(2)的条件:(1)Ar3至Ar6中的至少一个是具有10-50个核碳原子的取代或未取代的稠合芳基,和(2)Ar1至Ar2中的至少一个是具有12-50个核碳原子的取代或未取代的稠合芳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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