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制造具有筒形针织部分的针织物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03152683.7 | 申请日: | 2003-07-03 |
公开(公告)号: | CN1480575A | 公开(公告)日: | 2004-03-10 |
发明(设计)人: | W·雷姆普;O·菲伦施密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H·斯托尔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D04B1/24 | 分类号: | D04B1/24;D04B7/04;D04B7/3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胡强;赵辛 |
地址: | 德国罗***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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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在有至少两个对置针床的平机上制造针织品的方法,该针织品具有一个基本针织物和至少一个垂直于针织方向延伸的针织部分(21、21′、23、23′),其特征在于,该筒形部分(21、21′、23、23′)各自在针床上制造,其中这些织针(B、F、J、N、d、h、l)的一部分自一个起始针织横列(15、15′)起各自保持基本针织物(10、10′、20、20′)的线圈而不织,其它织针相应于所需范围形成针织横列以制造筒形部分,在筒形部分的终端针织横列(16、16′)中之前,再次用保持基本针织物线圈的织针(B、F、J、N、d、h、l)形成线圈,这样,筒形部分的自由端就与基本针织物连接起来。 | ||
搜索关键词: | 制造 具有 针织 部分 针织物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在有至少两个对置针床(V、H)的平机上制造针织品(1、2、3、4)的方法,该针织品具有一个基本针织物(10、10′、20、20′)和至少一个垂直于针织方向延伸的筒形针织部分(11、11′、12、12′、13、13′、21、21′、22、22′、23、23′),其特征在于,该筒形部分(11、11′、12、12′、13、13′、21、21′、22、22′、23、23′)各自在针床(V、H)上制造,其中许多织针(B、F、J、N、d、h、l)的一部分从一个起始针织横列(15、15′)起各自保持针织基本针织物(10、10′、20、20′)的线圈但并不织,其它织针(A、C、D、E、G、H、I、K、L、M、O、a、b、c、e、f、 g、i、j、k、m、n、o)相应于所要求的范围形成针织横列以制造筒形部分(11、11′、12、12′、13、13′、21、21′、22、22′、23、23′),在进入筒形部分(11、11′、12、12′、13、13′、21、21′、22、22′、23、23′)的终端针织横列(16、16′)中之前,支承基本针织物(10、10′、20、20′)线圈的织针(B、F、J、N、d、h、l)再次形成线圈,这样,筒形部分(11、11′、12、12′、13、13′、21、21′、22、22′、23、23′)的自由端就与基本针织物(10、10′、20、20′)连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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