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利用便携式无线电话电源的照明灯组件无效
申请号: | 02157304.2 | 申请日: | 2002-12-19 |
公开(公告)号: | CN1508472A | 公开(公告)日: | 2004-06-30 |
发明(设计)人: | 李福珩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福珩 |
主分类号: | F21V33/00 | 分类号: | F21V33/00;H04Q7/20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赛嘉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余朦;陈宇萱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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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照明灯组件,不受便携式无线电话的物理尺寸的限制,利用便携式无线电话的电源,给希望进行照明的使用者提供方便。根据本发明的照明灯组件,以利用具有系统连接器部分、结合槽及耳机插座的便携式无线电话的电源的照明灯组件为前提,其特征在于,包括:为了从上述便携式无线电话提供电源而与上述系统连接器部分和上述结合槽相结合的组件本体;与上述组件本体相连接的照明灯部分。 | ||
搜索关键词: | 利用 便携式 无线电话 电源 照明灯 组件 | ||
【主权项】:
1.一种利用便携式无线电话电源的照明灯组件,所述便携式无线电话具有系统连接器部分,结合槽及耳机插座,其特征在于,包括:为了从上述便携式无线电话提供电源而与上述系统连接器部分和上述结合槽相结合的组件本体;与上述组件本体相连接的照明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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