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单吊索方钢坯抓具无效
申请号: | 01236531.9 | 申请日: | 2001-04-17 |
公开(公告)号: | CN2474501Y | 公开(公告)日: | 2002-01-30 |
发明(设计)人: | 耿双成;柳维国;雒兴滨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港务局 |
主分类号: | B66C1/28 | 分类号: | B66C1/28 |
代理公司: | 青岛联智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迟承柏 |
地址: | 266011***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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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单吊索方钢坯抓具,由撑梁(1)、下撑梁(2)、夹臂(3)、固定吊架(4)、滑轮(5)、滑轮固定架(6)和导向杆(7)组成,撑梁(1)呈倒V型,在两个撑梁和固定吊架(4)的共轴孔之间设置滑轮(5),下部通过螺栓与夹臂(3)的上部联结,在下撑梁(2)上设置导向杆(7),本实用新型它可以用于抓起并吊运方钢坯,解决了钢丝绳捆绑方钢坯可能造成的成本提高和人身安全问题,节约了吊运成本,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 | ||
搜索关键词: | 吊索 钢坯 | ||
【主权项】:
1.一种单吊索方钢坯抓具,其特征在于它是由撑梁(1)、下撑梁(2)、夹臂(3)、固定吊架(4)、滑轮(5)、滑轮固定架(6)和导向杆(7)组成,撑梁(1)由撑梁臂(11)和与其垂直的固定板(112)焊接构成,撑梁(1)呈倒V型,其顶部的撑梁臂(11)上设有相对的共轴孔(18),另一个撑梁其结构与所说的撑梁(1)相同,其共轴孔之间的距离比所说的撑梁(1)的撑梁臂(11)的共轴孔(18)之间的距离略小,使另一个撑梁可以插入到所说的撑梁(1)内,使共轴孔重合,在其之间设有固定吊架(4),撑梁(1)的侧面设置吊索固定孔(9),顶部设置吊索出孔(10),固定吊架(4)由吊架板(41)和吊架体(42)连结而成,吊架板(41)之间的距离,大于所说的顶部撑梁臂(11)之间的距离,在其上设有与撑梁臂(11)相同的共轴孔,在吊架体(42)上设置导向杆孔,在两个撑梁和固定吊架(4)的共轴孔之间设置滑轮轴(51),在滑轮轴(51)上设置滑轮(5),通过螺母固定,撑梁(1)的下部通过螺栓与夹臂(3)的上部联结,夹臂(3)呈半圆环形,下端呈铲状,夹臂(3)的上顶部通过螺栓与下撑梁(2)联结,下撑梁(2)上设有滑轮固定架(6)锁定孔,锁定孔的一组对边的距离大于另一组对边的距离,下撑梁(2)上固定有导向杆(7),滑轮固定架(6)固定有两个滑轮,在滑轮固定架(6)上固定有滑轮固定架导向板,其上设有导向杆孔,在滑轮固定架(6)上设有锁销(12),锁销(12)由锁销杆(13)和锁销头(14)构成,锁销杆(13)上设置有与其垂直的锁销手柄(15),锁销头(14)的横截面的形状与尺寸与下撑梁(2)上的滑轮固定架(6)锁定孔相同,吊索(8)的一端固定于撑梁(1)的侧面的吊索固定孔(9),穿过滑轮固定架(6)的滑轮,通过撑梁(1)项部的吊锁出孔(10)与吊车连结,导向杆(7)穿过滑轮固定架(6)上导向板的导向杆孔,再穿过固定吊架(4)吊架体(42)上的导向杆孔,在导向杆(7)上固定一直径大于导向杆孔直径的固定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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