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陆上废弃石油钻井液无害化处理方法无效
申请号: | 01100010.4 | 申请日: | 2001-01-02 |
公开(公告)号: | CN1151851C | 公开(公告)日: | 2004-06-02 |
发明(设计)人: | 郭雅琇 | 申请(专利权)人: | 魏国文 |
主分类号: | A62D3/00 | 分类号: | A62D3/00;C09K7/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065007河北省***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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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项陆上废弃石油钻井液无害化处理技术。具体说是对陆地上石油开采打井中产生的泥浆进行无害化处理。其特征是处理废弃石油钻井液中分别加入1号处理剂和2号处理剂,经本发明技术处理后,对渗出液,主要是废水的捡测苻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GHZB1-1999中V类水质标准。流失或渗入地层或蒸发在空气中均无害;而失去水份的固相物的透水性也好,不板结,是化学固化法处理结果无法相比的,掩埋在地面下完全可靠。处理成本约100元/吨,是化学固化法的一半。 | ||
搜索关键词: | 陆上 废弃 石油 钻井 无害化 处理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陆上废弃石油钻井液无害化处理方法,其特征是:a、将井场的所有废弃石油钻井液集中到钻井液池(3)中,在该池的侧面开挖一豁口,以便钻井液流出,在用原钻机的钻井液循环系统(2)从钻井液池(3)中抽取废弃石油钻井液排入到钻井液池(1)的同时,从此豁口投放1号处理剂(4),1号处理剂(4)的组分为:矿渣 20% 钻屑 5~15%;用量为废弃石油钻井液重量份;使废弃钻井液与1号处理剂(4)均匀混合;b、再把钻井液池(1)中经混合后的钻井液抽取到钻井液池(3)中,同时在钻井液池(1)的出口处加入2号处理剂(5),2号处理剂(5)的组分为:明 1~10% 三氯化铁 2~15%聚丙稀酰胺 0.05~0.5% 熟石灰 2~5%磷石膏 1~3% 硅酸盐 2~6%褐化煤 3~6%;用量为废弃石油钻井液重量份,经循环系统得到均匀地混合;c、最后把钻井液池(3)中的一部分钻井液抽取到钻井液池(1)中,使两池中存放的液面深度相同;停置2周后,分离出的水份流失,固相物存留在池中,最后用推土机把原开挖出的土方,将其掩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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