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罐装液化气残液燃尽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99229920.9 | 申请日: | 1999-11-08 |
| 公开(公告)号: | CN2407252Y | 公开(公告)日: | 2000-11-22 |
| 发明(设计)人: | 周敬平;刘广元 | 申请(专利权)人: | 周敬平;刘广元 |
| 主分类号: | F23K5/22 | 分类号: | F23K5/22 |
| 代理公司: | 安徽合肥大夏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季晟 |
| 地址: | 230001 安徽***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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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罐装 液化气 残液燃尽 装置 | ||
1.一种罐装液化气残液燃尽装置,由连接管(10)、气化器(30)、导液软管(321)组装而成,其特征是:
(1)套在连接管(10)的进料孔(11)外面的弹性套(20),其外表面还套有保护套(80);
(2)与连接管(10)下部相连接的气化器(30)中,有n个雾气化室(33、31),n≥2;气化器(30)的雾气化室(33、31)与连接管(10)的管腔(34)构成n+1个相连通的雾气化室(33、31、34);
(3)与气化器(30)下部的导液管(32)相连接的导液软管(321),其下端还可以装过滤器(41)。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罐装液化气残液燃尽装置,其特征是:连接管(10)被弹性套(20)套住的外表面上,有多节圆弧节(101)。
3.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罐装液化气残液燃尽装置,其特征是:连接管(10)上部雾气化室(34)的室底(341)上罐嵌有雾化器(36);雾化器(36)中心有通孔(361)。
4.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罐装液化气残液燃尽装置,其特征是:气化器(30)的雾气化室(33、31)的室底(331、311)上镶嵌有雾化器(37、35);雾化器(37、35)呈倒扣的圆杯状,其圆壁上至少有一个斜孔(372、352)与中心孔(371、351)和雾气化室(33、31)相通。
5.按权利要求1或4所述的罐装液化气残液燃尽装置,其特征是:气化器(30)的雾气化室(33、31)的侧壁上只少开有一个气孔(381)。
6.按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罐装液化气残液燃尽装置,其特征是:雾气化室(34、33、31)中的雾化器(36、37、35),可以任意互置镶嵌。
7.按权利要求1所述罐装液化气残液燃尽装置,其特征是:装在导液软管(321)下端的过滤器(41)由导流器(42)和滤网(40)构成;漏斗状的过滤器(41),其漏斗口部装滤网(40),漏斗芯部镶嵌导流器(42);导流器(42)的结构与气化器(30)中的雾化器(37、35)相同。
8.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罐装液化气残液燃尽装置,其特征是:导液软管(321)可以是内衬弹簧(322)的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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