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带有改进氧化锰正电极的可再充电的电池无效
| 申请号: | 98808665.4 | 申请日: | 1998-07-16 |
| 公开(公告)号: | CN1269059A | 公开(公告)日: | 2000-10-04 |
| 发明(设计)人: | 雷米希·C·凯恩斯勒;约翰·A·阿普尔比;大卫·J·曼可 | 申请(专利权)人: | 再充电电池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1M4/50 | 分类号: | H01M4/50;H01M10/24;H01M2/16 |
| 代理公司: | 上海华东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费开逵 |
| 地址: | 美国得***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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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带有 改进 氧化锰 电极 充电 电池 | ||
1、一种可再充电的电池,其特征在于该电池包括:
一个外壳;
一个在外壳内的由大约50%至85%重量的活性材料构成的阳极;
一个在外壳内的由MnO2,铋和一种电解质构成的阴极;和
一个在阴极和阳极之间用以基本上防止铋从阴极移向阳极的隔离体。
2、如权利要求1的可再充电电池,其特征在于该阳极的活性材料由Zn构成。
3、如权利要求2的可再充电电池,其特征在于该活性材料构成大约75%至85%重量的阳极。
4、如权利要求2的可再充电电池,其特征在于该阳极还包含大约12%至20%重量的电解质。
5、如权利要求4的可再充电电池,其特征在于该电解质包含大约2至9克分子KOH。
6、如权利要求2的可再充电电池,其特征在于该阳极还包含大约2至5重量百分比的一种结合剂。
7、如权利要求1的可再充电电池,其特征在于该阴极包含大约50%至85%重量的MnO2和根据MnO2的重量百分比的大约5%至15%重量的氧化铋。
8、如权利要求1的可再充电电池,其特征在于该铋的形式有Bi(OH)4,Bi2O3,金属Bi,Bi+,Bi2+或Bi3+。
9、如权利要求1的可再充电电池,其特征在于该电解质由大约2至9克分子的KOH构成。
10、如权利要求1的可再充电电池,其特征在于该阴极还包含大约10%至45%重量的导电材料。
11、如权利要求10的可再充电电池,其特征在于该导电材料选自包括石墨、碳、Ni、不锈钢、Co和其混合物的团组(group)中。
12、如权利要求1的可再充电电池,其特征在于该阴极还包含大约2%至5%重量的一种结合剂。
13、如权利要求1的可再充电电池,其特征在于该隔离体包含一个基底和在基底上的一个聚合物涂层。
14、如权利要求13的可再充电电池,其特征在于该基底由一种选自包括赛璐玢,尼龙和聚丙烯的团组(group)中的材料构成。
15、如权利要求13的可再充电电池,其特征在于该聚合物涂层包括一种选自包括磺化的聚苯醚和其衍生物的团组(group)中的材料。
16、如权利要求1的可再充电电池,其特征在于该阴极包含大约50%至85%重量的MnO2和根据MnO2的重量百分比的大约5%至15%重量的氧化铋,该阳极包含大约75%至85%重量的Zn,而该隔离体包含一个基体及涂在其上的磺化的聚苯醚涂层。
17、如权利要求1的可再充电电池,其特征在于该电池能够被循环至一个大于大约0.9V的切断放电电压。
18、如权利要求17的可再充电电池,其特征在于该电池显示出一条放电曲线,其中心大约在1.2V。
19、如权利要求1的可再充电电池,其特征在于该电池能够被循环至一个小于大约0.8V的切断放电电压。
20、如权利要求19的可再充电电池,其特征在于该电池显示出一条放电曲线,其中心大约在1.0至1.1V。
21、一种生产一个可再充电电池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
提供一个外壳;
提供一个在外壳内的由大约50%至85%重量的活性材料构成的阳极;
提供一个在外壳内的由MnO2铋和一种电解质构成的阴极;和
提供一个在阴极和阳极之间的隔离体,它基本上防止铋从阴极移动至阳极。
22、如权利要求2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它还包括提供在外壳内的处于已充电状态的阳极和阴极。
23、如权利要求2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它还包括提供在外壳内的处于部分充电状态的阳极和阴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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