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设备无效
| 申请号: | 98801600.1 | 申请日: | 1998-07-27 |
| 公开(公告)号: | CN1242859A | 公开(公告)日: | 2000-01-26 |
| 发明(设计)人: | K·E·基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皇家菲利浦电子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9G3/36 | 分类号: | G09G3/36 |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邹光新,傅康 |
| 地址: | 荷兰艾***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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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 设备 | ||
1.显示设备包含在配置有行或选择电极的第一衬底与配置有列或数据电极的第二衬底之间的液晶材料,其中行和列电极的重叠部分确定象素,以及供驱动列电极用符合于待显示影象的驱动装置,驱动行电极用的驱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液晶材料的多路复用率m大于或等于行电极的数目N,且在运行状态用于驱动行电极的驱动装置顺序向P个电极的组合提供相互正交的信号,被同时驱动的行数的P值是整数,它被选定尽可能接近于数值其N<meff<m。
2.权利要求1中的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提供给列或行电极的信号的最大振幅小于按照Alt和Pleshko确定的当按每次1行驱动N行时列和行信号振幅的总和之半。
3.权利要求1中的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提供给列或行电极的信号的最大振幅小于每次选择1行所要求的列和行信号的振幅的总和之半的最小值。
4.权利要求1中的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行电极电压的振幅F与最大列电压的振幅Gmax的比值符合。
0.7<F/Gmax<1.3
5.权利要求1的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N<m。
6.权利要求1中的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
7.权利要求1中的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P的选定值是2的乘方或2的乘方减1。
8.权利要求1中的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驱动装置包含至少一个用于提供行和列电压二者的驱动-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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