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焊防护罩无效
| 申请号: | 98221476.6 | 申请日: | 1998-06-12 |
| 公开(公告)号: | CN2336775Y | 公开(公告)日: | 1999-09-08 |
| 发明(设计)人: | 白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白波 |
| 主分类号: | A61F9/06 | 分类号: | A61F9/06 |
| 代理公司: | 山东专利法律事务所 | 代理人: | 宋永丽 |
| 地址: | 256200 ***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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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电焊 防护罩 | ||
本实用新型涉及劳动防护用具,是一种电焊防护罩。
目前的电焊防护罩已经使用了许多年,人们已经习惯认为该防护罩是比较好的防护用具。而事实上,这种防护罩,虽然可防止眼睛受电弧刺激,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当需要对准焊点时,则操作人员必须多次将防护罩面罩掀过眼睛以上,才能看准焊点,以便达到准确焊接。这种操作复杂、工效低、并容易刺激眼睛,据不完全统计,电焊工由于经常需要掀起防护罩的操作,患眼疾的在50%以上。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电焊防护罩,使其具有在电焊时,不需掀起防护面罩的优点,使电焊操作简单、提高工作效率,并具有不刺激眼睛的优点。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它有防护面罩,其上开设透视窗,透视窗上安装不透光玻璃,在透视窗下方安装透光玻璃,透光玻璃可以安装在透视窗下方的孔上。透光玻璃可以设置在不透光玻璃的下方。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贡献在于,在面罩上、不透光玻璃的下方安装透光玻璃,该透光玻璃可以安装在透视窗下方的孔内,或将透视窗向下开设,使透光玻璃与不透光玻璃连为一体,其主要目的在于,焊点时,不需要掀起面罩,眼睛可从不透光玻璃下方的透光玻璃中找到准确的焊点位置。
本实用新型改变了传统式电焊防护罩的结构,使用本实用新型时,不需要掀起防护面罩,眼睛可直接下移,通过透光玻璃,准确找到焊点,当电焊产生电弧时,眼睛上移,通过不透光玻璃观察电弧。本实用新型并具有电焊工作效率高、简化电焊工操作程序、使用方便、不刺激眼睛的优点。
附图说明:附图1是本实用新型正面结构示意图。对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做进一步说明:
图中1是面罩,其上开设透视窗2,透视窗2上安装不透光玻璃4,在透视窗2下方安装透光玻璃5。透光玻璃5可以安装在透视窗2下方的孔3上。透光玻璃5可以设置在不透光玻璃4的下方。
本实用新型的不透光玻璃4可采用现有技术的黑色玻璃,透光玻璃5可采用浅色玻璃。本实用新型适用于头戴式电焊防护罩或手持式电焊防护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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