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无传音性听力损失与冲击噪音之耳机构造无效
| 申请号: | 98125044.0 | 申请日: | 1998-11-26 |
| 公开(公告)号: | CN1255817A | 公开(公告)日: | 2000-06-07 |
| 发明(设计)人: | 林仲宇 | 申请(专利权)人: | 林仲宇 |
| 主分类号: | H04R1/02 | 分类号: | H04R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慧泉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顺荣 |
| 地址: | 中国***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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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无传音性 听力 损失 冲击 噪音 耳机 构造 | ||
1、一种无传音性听力损失与冲击噪音之耳机构造,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具有一前输出端及一后输出端的扬声器,其中,该前输出端系可输出高强度之音压,而该后输出端则可输出低强度之音压;
一可供该扬声器垂向置放之壳体;
一装设于该扬声器之前输出端前方的溢音盖,该溢音盖上设具有复数个溢音孔;以及
一装设于该扬声器之后输出端前方的集音盖,该集音盖上设具有复数个集音孔;将该集音盖套挂嵌入于人耳外耳之耳珠及对耳珠间,该扬声器所发出的两种不同相位的音波,可先行在该集音盖与该扬声器之后输出端间行波形叠加及干涉作用,组合成一音感透明及音质清晰的音域,再由该集音孔向人耳内传送,使人耳不会有长期使用后造成传音性的听力损失。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之无传音性听力损失与冲击噪音之耳机构造,其特征在于:其中,该壳体包含一顶壳部及一接设于该顶壳部之底缘的接脚部,该顶壳部包括有一容置室及分别设于该容置室上的第一开口端与该容置室的第二开口端,其中,该容置室供容置该扬声器,且于近该第二开口端之顶壳部上环设复数个入音孔槽;该接脚部之底部向顶壳部贯穿有一连通孔,藉由该连通孔使一讯号线得以由该接脚部进入至该顶壳部中,并连接至该扬声器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之无传音性听力损失与冲击噪音之耳机构造,其特征在于:其中,该溢音盖系盖设于该壳体之第一开口端上,以使该扬声器之前输出端所发出的高强度的音压,可经由该溢音盖的溢音孔适当地释放至外界。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之无传音性听力损失与冲击噪音之耳机构造,其特征在于:其中,该集音盖系盖设于该壳体之第二开口端上,藉由该集音盖使该壳体得以套挂嵌置入人耳外耳之耳珠及对耳珠间而无掉落之虞。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之无传音性听力损失与冲击噪音之耳机构造,其特征在于:其中,该集音盖系盖设于该壳体之第二开口端上,藉由该集音盖使该壳体得以套挂嵌置入人耳外耳之耳珠及对耳珠间而无掉落之虞。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之无传音性听力损失与冲击噪音之耳机构造,其特征在于:该壳体之顶壳部中更包含一共呜室,该共呜室的开口端系与壳体之容置室相连通,而其底部端则向该顶壳部之第二开口端方向渐缩,并于该共呜室渐缩之底部上,设置具有至少一出音孔,以使该后输出端所发出的音波,可经由该出音孔发出。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之无传音性听力损失与冲击噪音之耳机构造,其特征在于:该壳体之顶壳部中更包含一共呜室,该共呜室的开口端系与壳体之容置室相连通,而其底部端则向该顶壳部之第二开口方向渐缩,并于该共呜室渐缩之底部上,设置具有至少一出音孔,以使该后输出端所发出的音波,可经由该出音孔发出。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之无传音性听力损失与冲击噪音之耳机构造,其特征在于:该壳体之顶壳部中更包含一共呜室,该共呜室的开口端系与壳体之容置室相连通,而其底部端则向该顶壳部之第二开口端方向渐缩,并于该共呜室渐缩之底部上,设置具有至少一出音孔,以使该后输出端所发出的音波,可经由该出音孔发出。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之无传音性听力损失与冲击噪音之耳机构造,其特征在于:该壳体之顶部中更包含一共呜室,该共呜室的开口端系与壳体之容置室相连通,而其底部端则向该顶壳部之第二开口端方向渐缩,并于该共呜室渐缩之底部上,设置具有至少一出音孔,以使该后输出端所发出的音波,可经由该出音孔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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