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板对板连接器无效
申请号: | 97217984.4 | 申请日: | 1997-09-03 |
公开(公告)号: | CN2305794Y | 公开(公告)日: | 1999-01-27 |
发明(设计)人: | 罗勃·G·马丘 | 申请(专利权)人: | 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R23/72 | 分类号: | H01R23/72;H01R9/09 |
代理公司: | 柳沈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杨梧 |
地址: | 台湾省***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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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连接器 | ||
1.一种板对板连接器,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一内单元及一外单元;所述内单元包括一绝缘的长型第一壳体,且界定出具有容置数个相对应第一端子的数个通道,每一第一端子包括刚性较大的主体;所述外单元包括一绝缘的第二壳体,其中形成一具有自裕量地容置所述内单元第一壳体的较大凹穴,并界定出容置数个相对应第二端子的数个第二通道,其中每一第二端子包括一挠性接触区;每一个第二端子凸伸进入相对应的第一通道中,并与相对应的所述第一端子啮合,连接并支撑所述第一端子及所述第一壳体,所述第一壳体藉所述第二端子挠性接触区相对于所述外单元第二壳体侧向摆动于所述凹穴中。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板对板连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单元第一壳体于其纵长方向一端面上还包括至少一凸栓部,所述外单元还包括至少一与所述凸栓部卡合的凹陷部,并且所述内单元不会自所述外单元脱出。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板对板连接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壳体包括一面对所述第二壳体上一第二肩部的第一肩部。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板对板连接器,其特征在于,每一第二端子的挠性接触区自相对应的第二通道中凸伸出并进入相对应的第一通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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