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回收合成氨尾气的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97107553.0 | 申请日: | 1997-06-16 |
| 公开(公告)号: | CN1202453A | 公开(公告)日: | 1998-12-23 |
| 发明(设计)人: | 李开健;刘红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红 |
| 主分类号: | C01B3/34 | 分类号: | C01B3/34;C01B3/36;C01B3/38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64140***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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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回收 合成氨 尾气 方法 | ||
1、一种回收合成氨尾气的方法,其特征是:采用转化方式将合成氨尾气中的CH4变换为CO+H2后与尾气中的其它H2,N2一起,成为合成氨的初级原料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实现尾气中CH4转化的反应物可以是过热蒸汽,也可以是含有部份O2的其它气体。
3、根据权力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实现CH4转化的工艺设备既可以是各种煤气发生炉也可以是装有催化剂的各种CH4转化炉。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转化过程所用的催化剂既可以是炽热炭层也可是其它CH4转化催化剂。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技术特征在于转化尾气中的CH4所需的热源,既可以从燃烧部分尾气获得,也可以从其它具有所需热源的各种工业炉窑中获得。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尾气转化压力控制在0.03MPa至3MPa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尾气的转化过程可以在制合成氨原料气的同时,将尾气混入气化剂中在制原料气的同时将尾气中的CH4转化为CO+H2,也可以在专门的转化炉内将CH4转化为CO+H2。
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也适用于甲醇合成过程中的尾气回收。
9、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尾气转化的温度范围以700℃~1300℃为最佳。
10、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尾气转化后所具有的热量采用换热或冷激方式回收利用,以降低尾气转化能耗。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尾气转化压力高于或等于CO变换工艺压力时,该转化气直送CO变换系统,将转化气中的蒸气作为CO变换反应物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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