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液化气混燃装置无效
申请号: | 96232271.7 | 申请日: | 1996-07-09 |
公开(公告)号: | CN2262666Y | 公开(公告)日: | 1997-09-17 |
发明(设计)人: | 范远谋 | 申请(专利权)人: | 丹阳市同乐实业总公司 |
主分类号: | F24C5/02 | 分类号: | F24C5/02 |
代理公司: | 江苏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沈根水 |
地址: | 212315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化气 装置 | ||
1.一种液化气混燃装置,包括有燃烧头、点火器、预热器、液化气钢瓶、气液混合装置,其特征在于:预热器固定在燃烧头与点火器之间,安装在液化气钢瓶内的气液混合装置,由进液接头、进气管、出汽接头按序固连组合而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化气混燃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预热器的进管是盘绕在燃烧头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化气混燃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预热器的出管沿径向从底部插入预热器,抵达预热器上部内壁,并与预热器密封固连。
4.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液化气混燃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气液混合装置的进液接头、进气管、出汽接头之间通过螺纹连接组合而成,所述进液接头、进气管、出汽接头上分别开有小孔。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丹阳市同乐实业总公司,未经丹阳市同乐实业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6232271.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次性卫生茶杯
- 下一篇:燃气灶意外熄火自动关闭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