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新型手铐无效
| 申请号: | 96205239.6 | 申请日: | 1996-03-13 |
| 公开(公告)号: | CN2260865Y | 公开(公告)日: | 1997-08-27 |
| 发明(设计)人: | 潘松行;孟永祥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市刀剪厂 |
| 主分类号: | E05B75/00 | 分类号: | E05B75/00 |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第二轻工业局专利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朱瑜 |
| 地址: | 300221***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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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新型 手铐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制约人犯手腕、使其丧失反抗能力的警用器械。
目前公安部门所使用的手铐是将人犯的手腕锁住后,将锁舌调到适当位置,然后用钥匙将保险装置锁上,这种手铐的保险装置是由保险块和保险钉两部分构成,在上保险与不上保险的情况下均处在手铐固定架内,不露出头部,因此在用锁舌锁住人犯手腕时,必须用特制的钥匙柄部带一根直径很细的棍对准固定架内的保险钉尾部顶入,保险钉又将保险块顶住才能将手铐的保险装置锁定,以达到锁定锁舌的目的,如遇犯人反抗时,公安人员则不能及时将保险锁定,给他们执行任务带来很多不便。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而提供一种将其保险块和保险钉结合成一整体、且保险装置尾部置于固定架外面的锁定快捷、操作简便的新型手铐。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措施实现的:
新型手铐主要是由活轴连接的两个外片、锁舌以及固定在两外片中间靠下部的固定架、棘齿块和簧片构成,手铐的保险装置是一带凹槽和凸台的长方体、其尾部为圆柱形的整体部件,该保险装置设置在固定架内,其圆柱形尾部穿过固定架一侧面的孔,并可做水平方向的往复移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侧视图。
图中:1、活轴、2外片、3锁舌、4棘齿块、5簧片、6固定架,7锁芯钉、8保险装置、9铆钉、10棘齿钉、11链片、12链销。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说明:
新型手铐主要是由活轴(1)连接的两个外片(2)、锁舌(3)以及固定在两外片中间靠下部的固定架(6)、棘齿块(4)和簧片(5)构成,保险装置(8)是一带凹槽和凸台的长方体、其尾部圆柱形的整体部件,该保险装置嵌在固定架(6)内,其圆柱形尾部穿过固定架一侧面的孔并可做水平方向的往复移动,棘齿块(4)由棘齿钉(10)固定于两外片(2)之间,簧片(5)置于棘齿块与保险装置中间,锁芯钉(7)装在外片(2)上,两外片由铆钉(9)紧固为单只手铐。在手铐的外片下端部设有3个链片(11)和链销(12),以之连接成为一付手铐。
使用时,先转动锁舌3,锁舌上的单向斜齿与棘齿块4上的三个齿啮合,此时手铐内径逐渐缩小,且斜齿面与棘齿块的斜齿面摩擦,使棘齿块压下,锁舌绕活轴1作单方向转动,当需要锁定保险装置8时,用拇指将保险装置圆柱形尾部按入固定架6的孔内,使保险装置上的凸台与棘齿块齿面顶住,保险装置锁定,锁舌不能向任意方向转动。需打开保险装置时,用钥匙顶开保险装置的凸台部分,使保险装置后移,然后向相反方向转动钥匙,使棘齿块压下,此时锁舌与棘齿块上的齿脱离,即可打开手铐。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手铐保险装置采用整体结构,在保险不锁定的情况下,其保险装置的圆柱形尾部露在固定架的外面,当锁定人犯时,只需用拇指轻轻一按保险装置的尾部即可将保险锁定,操作简便,节省时间,为公安人员在执行任务时提供了很大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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