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切割与研磨用的复合工具无效
申请号: | 96201123.1 | 申请日: | 1996-02-07 |
公开(公告)号: | CN2253685Y | 公开(公告)日: | 1997-05-07 |
发明(设计)人: | 李文载 | 申请(专利权)人: | 希赫玛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P21/00 | 分类号: | B23P21/00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秦开宗 |
地址: | 美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切割 研磨 复合 工具 | ||
1.一种切割与研磨用的复合工具,它包括用钢板制成的主体和用作磨料的金刚石粒料,其特征在于,上述主体由带有与工具机联接的连接孔的平板形中心部分,圆周上带有锯齿的平板形周缘部分,以及连接上述中心部分和周缘部分的截头圆锥形部分组成;上述金刚石粒料喷镀粘接在上述主体的周缘部分上。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复合工具,其特征在于,在上述主体的周缘部分上开设了若干排自内向外隔开距离的通风孔,上述通风孔的直径在2~8mm范围内。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复合工具,其特征在于,上述每一排通风孔的中心的连线,与通过该排通风孔的中间通风孔中心的半径之间的夹角为30°~60°。
4.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何一项所述的复合工具,其特征在于,上述主体中截头圆维部分的锥角在60°~150°范围内。
5.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何一项所述的复合工具,其特征在于,上述主体的周缘部分的锯齿的形状为一截头等腰三角形,上述等腰三角形的顶角在50°~70°范围内,齿顶宽度0.3~1mm范围内,相邻两锯齿的底部用小圆弧圆滑连接。
6.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何一项所述的复合工具,其特征在于,制作上述主体的钢板的材料为高强度中碳结构钢或合金结构钢,钢板的厚度在0.5~1mm范围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希赫玛公司,未经希赫玛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6201123.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