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香烟祛毒添加剂无效
申请号: | 96111504.1 | 申请日: | 1996-08-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44315C | 公开(公告)日: | 1999-07-28 |
发明(设计)人: | 苏庆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庆文;王凤超 |
主分类号: | A24B15/18 | 分类号: | A24B15/18 |
代理公司: | 黑龙江省鹤岗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文权 |
地址: | 154106 黑***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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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香烟 添加剂 | ||
本发明是一种祛毒烟用香料,用来祛除和分解香烟中的有毒物质。
吸烟有害健康是众所周知的,但有些吸烟者很难戒掉香烟,为此,有关科研部门曾研制出能一定程度减少危害并具有医疗保健作用的香烟。目前市场上能见到的有黑龙江省绥化卷烟厂出品的心宝牌香烟和哈尔滨卷烟厂出品的烟痔灵牌香烟。这两种烟均属药物香烟,即将药品掺人烟丝内,前者对心血管疾病有一定的预防和治疗作用,后者对痔疮患者有一定疗效。兰州国营404厂于86年推出一种具有解毒和保健性能的烟磁卡,专利号86107690,这种产品的特点是以离子效应原理来减少香烟中的有害物质,在一定程度上可减轻香烟对人体的危害。以上产品具有一定的医疗保健和解毒作用,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香烟对人体的危害。
本发明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种香烟祛毒添加剂,该添加剂放入香烟中,能有效的祛除和分解香烟中所含的有毒成份,并且减轻香烟对呼吸系统的辛辣刺激和祛除吸烟后滞留在口腔中的烟碱味,从而最大限度减轻香烟对人体的危害。
本发明是这样实现的:取中草药甘草、绿豆、蜂蜜、双花、葛花、薄荷、山楂、辛夷花、瓜蒌、芦根、麦冬、白茯苓、黄芪依次按1.3∶4.2∶2.1∶0.545∶0.545∶0.42∶1.7∶0.14∶2.1∶2.1∶0.65∶2.1∶2.1重量比例混合后煎成药液,最佳浓度确定为:每公斤草药宜分三次加水10公斤煎成药液3公斤,真空提取即可。用此药液处理后的烟草其有毒成份基本已被祛除,并对吸烟者有一定的保健作用.其机理在于本配方中前五味药具有解毒作用,它们对香烟燃烧过程中所产生的DDT、萘、氰化氢、砒霜、一氧化碳、尼古丁、烟焦油中的3-甲基吲哚、苯并芘等有害物质有明显的祛毒和分解作用;后八味药属于保健类中草药,它们与前五味药相结合时,能有效的治疗人体因吸烟或其他原因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高血压、气管炎等疾病。
本发明针对烟草中所含的有毒物质,采用中草药配方将其祛除,配方中还加入一些保健类中草药,使吸烟者免遭毒害并得到保健增强体质,同时又能减轻香烟对呼吸系统的辛辣刺激和祛除吸烟后滞留在口腔中的烟碱味。
本发明实例由以下毒检测定、动物实验和人体疾病的治疗结果给出:
毒检测定:
北京医科大学医药卫生中心对加入祛毒添加剂的香烟进行了气象色谱分析,对烟气、烟焦油中的萘胺、3-甲基吲哚、苯并芘和烟碱等四种主要有毒成份进行了测试,结果对3-甲基吲哚、苯比芘有降低的趋势,特别对苯并芘能降低70%左右(见附件)。
动物实验:
实验对象为出生28天,体重在0.55市斤左右的白兔,数量10只。取普通香烟头(吸完后过滤嘴)25个,以50毫升水浸泡一段时间后,将烟嘴取出,挤出其液体,然后对液体进行加热浓缩,得浓缩液体约15毫升。将这种含有烟毒的液体分别给5只白兔灌入约3毫升,白兔只作轻微挣扎当即死亡,说明这种液体毒性较大,能导致动物死亡。另取经过本发明所述药液处理的香烟头1000个(吸完后过滤嘴),以2000毫升水浸泡后,以同样方式制得浓缩液30毫升,给另5只白兔分别灌入6毫升,初时白兔呈轻微的兴奋和麻醉状态(配方中含有的少量薄荷油和薄荷脑引起的),约15-20分钟后便完全恢复正常。在以后的饲养过程中发现这5只兔与未作过实验的兔生长、发育和繁殖能力完全相同,4个月后这5只兔的体重还比其它兔的体重重约0.35-0.5公斤。可见本发明所述草药不但能祛除香烟中所含有毒成份并且具有一定保健作用。
临床病例治疗结果:
病例一
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民庭审判员刘某,男,29岁,有吸烟习惯。长期食欲不振、腹胀、消化不良,形体消瘦,并惯发咽炎、扁桃体炎等疾病,经申请人建议开始吸本发明所述的中草药祛毒香烟,2天后上述症状得到缓解,5天后便不再有上述症状(每天吸此烟15-20支)。
病例二
黑龙江省鹤岗矿务局岭北煤矿退体工人王某,男,65岁,有吸烟习惯。长年患慢性支气管炎,并经常有胸闷、头晕、头痛、失眼等症状。最近开始改吸此烟,2天后,慢性支气管炎有明显好转4天后胸闷、头痛等症状消失,吸用1个月后所有疾病便基本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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