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井下仪定位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95235502.7 | 申请日: | 1995-12-26 |
| 公开(公告)号: | CN2245663Y | 公开(公告)日: | 1997-01-22 |
| 发明(设计)人: | 杨庆祥;陈序三;郭洪芳;凌佩杰;陈立恪;谷永庄 | 申请(专利权)人: | 胜利石油管理局测井公司 |
| 主分类号: | E21B47/01 | 分类号: | E21B47/01 |
| 代理公司: | 石油工业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陈灵勋,刘如水 |
| 地址: | 257096 ***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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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井下 定位 装置 | ||
1、井下仪定位装置,其特征是主要由定位爪和定位锤两大部分组成,定位锤固定在井下仪器的尾部,定位爪固定在保护套的底部,定位锤与定位爪相对,定位锤套在定位爪之内。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该套装置,其特征是一付定位锤由定位杆(1)、过渡杆(3)和定位锤(4)构成一体,定位锤(4)下部安装调节螺帽(5)和螺杆(6)。
3、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是定位杆(1)的顶部是倒角,过渡杆(3)的顶部也是倒角,过渡杆(3)连接在定位杆和定位锤(4)之间,定位锤(4)上部加工成一斜面,下部则成弧面,与卡销(7)的上斜面吻合,定位锤(4)尾部中间开孔,安装调节螺帽(5)和调节螺杆(6)。
4、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该套装置,其特征是定位爪由爪臂(8)和定位底盘(9)与连接体(11)和堵头(12)组成一体,爪臂(8)前端是卡销(7),卡销(7)上部为一斜面,下部也是斜面,卡销(7)的大小应与定位锤(4)的上斜面吻合。
5、按权利要求1或者4所述的该套装置,其特征是爪臂(8)有三个以上组成,爪臂的长度大于定位锤(4)的长度,定位底盘(9)与卡销(7)、爪臂(8)组成为一体,在定位底盘(9)处开有2个以上的泄漏孔(10)、连接体(11)中间开孔,连接体(11)上端与定位底盘(9)连接,堵头(12)下端倒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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