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过滤烟嘴无效
| 申请号: | 95223626.5 | 申请日: | 1995-09-20 |
| 公开(公告)号: | CN2240255Y | 公开(公告)日: | 1996-11-20 |
| 发明(设计)人: | 胡程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胡程峰 |
| 主分类号: | A24D3/04 | 分类号: | A24D3/04 |
| 代理公司: | 绍兴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琦 |
| 地址: | 312000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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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过滤 烟嘴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方便、实用、保健的过滤烟嘴。
目前吸烟者通常使用的烟嘴是一种体内为空腔的普通烟嘴,吸烟者在抽吸香烟时,大部份焦油直接进入了吸烟者体内,对人体造成了很大的危害。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在尚无法劝阻全民戒烟的状况下,提供一种不改变香烟原味,而能过滤大部分焦油以尽可能减轻香烟焦油对人体危害的过滤烟嘴。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它包括内为空腔的烟嘴和过滤器,过滤器的设置于烟嘴的顶部,过滤器是由外壳,及设置于外壳内的可通过烟气的过滤体,间隔设置有小孔的内隔板组成。
本实用新型的过滤体是在海绵中加入活性炭或其它具有过滤吸附性能的材料加工制成。
过滤器通过其外壳活动连接于烟嘴顶部。
内隔板是与过滤器外壳成一体的。
过滤体是活动安装于外壳内的,当过滤体失去过滤功能时,可及时取出更换新的过滤体。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纵剖视图。
附图2为图1的A-A剖面图。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本实用新型的烟嘴和过滤器可以采用注塑成形。过滤器(2)的外壳(3)的下方空腔内装入一个加入活性炭或其它具有过滤吸附功能的海绵圆柱体的过滤体(4),间隔设置有小孔(5)的内隔板(6)位于过滤体(4)之上,内隔板(6)与外壳(3)制成一体,内隔板(6)上方空腔形状大小与纸烟相吻合,过滤器(2)的外壳(3)与烟嘴(1)采用插接式连接,也可采用螺纹连接等活动连接方式,以便在过滤体(4)失去过滤功能时将其取出更换新的过滤体。
内隔板(6)也可以与外壳成活动连接。
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结构简单,有效地解决了焦油的过滤问题且不改变香烟的原味,极大地减少了香烟焦油对人体造成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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