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打火机无效
申请号: | 95120821.7 | 申请日: | 1995-12-14 |
公开(公告)号: | CN1133420A | 公开(公告)日: | 1996-10-16 |
发明(设计)人: | 马赛厄斯·威勒;霍斯特·弗赖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马赛厄斯·威勒;霍斯特·弗赖斯 |
主分类号: | F23Q2/24 | 分类号: | F23Q2/24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申贤 |
地址: | 联邦德***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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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打火机 | ||
1.打火机,具体说是燃气打火机,包含一个上部件,一个点火装置,一个最好为可调的燃料阀和一个带有一封闭盖的燃料容器,上述燃料容器与上述上部件相连接,其特征在于:为了保证燃料容器(3)的互换性,燃料容器可通过一手动联接装置(8)连到上部件(2)上,上述封闭盖(6)内有一个可机械驱动的阀件(7),该阀件(7)在上部件(2)与封闭盖(6)或燃料容器(3)之间的联接装置(8)接合时动作,结果在燃料容器(3)和上部件(2)或点火装置(9)之间形成流通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打火机,其特征在于阀件(7)设计成一轴向开启的阀,且在上部件(2)设有一伸出部(10),当联接装置(8)接合时,上述伸出部(10)使阀件(7)轴向移动,从而引起阀件(7)打开,使燃料供入点火装置(9)。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打火机,其特征在于上述阀件设计成一个单向阀。
4.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打火机,其特征在于,在上述上部件(2)与封闭盖(6)之间设有一快速连接机构,具体说是榫舌—凹槽式快速连接机构。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打火机,其特征在于上部件(2)的伸出部(10)至少有一个与封闭盖(6)上的相应凹槽(12)相接合的突边(11),而且在接合状态下,该突边(11)使阀件(7)保持在打开位置。
6.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打火机,其特征在于,设置了一个可用手驱动(最好是用手转动驱动)以松开上述联接装置(8)的辅件。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打火机,其特征在于,在上部件(2)和/或在封闭盖(6)或燃料容器(3)上至少设置一个斜面(13)作为一个松脱辅件,当上部件(2)相对于燃料容器(3)转动或绕枢轴转动时,就可产生一个使联接装置(8)脱开的轴向作用的推斥力。
8.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打火机,其特征在于上述封闭盖(6)在其顶面上开槽。
9.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打火机,其特征在于,如横剖面中所见,伸出部(10)和阀件(7)是呈偏心地设置在上部件(2)的最大直径区域内的。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打火机,其特征在于,如横剖面图所见,上部件(2)和/或燃料容器(3)有一个朝着端面而背离伸出部(10)逐渐缩小的形状。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打火机,其特征在于,上述斜面(14)安置在上部件(2)和/或封闭盖(6)的变窄区(16)内。
12.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打火机,其特征在于封闭盖做成一个标准模件。
13.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打火机,其特征在于,燃料容器(3)在与上部件(2)连接之前,在其阀件(7)区域处,至少装有一个拉离片(17)。
14.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打火机,其特征在于上部件(2)和燃料容器(3)的尺寸和横剖面形状在各种情况都是相互对应的。
15.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打火机,其特征在于,该打火机有一电子点火装置,而不用机械点火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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