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中风康冲剂无效
| 申请号: | 95116705.7 | 申请日: | 1995-09-0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8402C | 公开(公告)日: | 2000-11-15 |
| 发明(设计)人: | 姜春声;姜振 | 申请(专利权)人: | 姜春声;姜振 |
| 主分类号: | A61K35/78 | 分类号: | A61K35/78;A61K9/10 |
| 代理公司: | 延边科友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郭来伏 |
| 地址: | 133000 吉林省***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中风 冲剂 | ||
1.一种中风康冲剂,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下列用量的原料制成的:川牛膝100-300克;高山红景天60-260克;杜仲炭60-260克;黑木耳60-260克;黑芝麻60-260克;肉桂50-250克和小茴香55-255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风康冲剂,其特征是:
A、首先将黑木耳、黑芝麻和肉桂分别置于消毒柜内进行高温消毒,其温度就控制在120℃,消毒时间为30-40分钟,随之分别移置于干燥箱内进行干燥,干燥温度50-60℃,然后将其粉碎成100目的粉末;
B、将小茴香放入装有水的提取器中,进行蒸馏提取,取出小茴香挥发油,并将含有小茴香挥发油的水溶液和小茴香残渣分别存放,待用;
C、取高山红景天、杜仲炭和川牛膝用含量为60%的乙醇进行回流提取二次,其每次回流的乙醇用量分别为上述药量的八倍和六倍,提取时间均为4小时,经过滤后,将其提取液进行充分混合,备用,同时将乙醇收回;
D、将高山红景天、杜仲炭、川牛膝、小茴香的残渣和含有小茴香挥发油的水溶液经充分混合后,再进行水煎两次,每次的用水量分别为上述药量的6倍和4倍,水煎时间均为4小时,经过滤后,将其过滤液与上述高山红景天、杜仲炭和川牛膝的混合提取液充分混合后,再被浓缩成膏状药物,其密度为1.1-1.5;
E、将黑木耳、黑芝麻和肉桂粉末以及玉米糊加入上述膏状药物中,玉米糊的用量视膏状物的粘度而定,再经颗粒机被制成颗粒状,其干燥温度为50-60℃,最后喷入小茴香挥发油,经混匀后,装入袋中。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姜春声;姜振,未经姜春声;姜振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5116705.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具有除草活性的四唑啉酮类化合物
- 下一篇:确定燃烧室中空气流的涡旋速度的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