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高强度复合树脂型材无效
| 申请号: | 94214699.9 | 申请日: | 1994-06-23 |
| 公开(公告)号: | CN2206337Y | 公开(公告)日: | 1995-08-30 |
| 发明(设计)人: | 周大成 | 申请(专利权)人: | 周大成 |
| 主分类号: | E06B3/22 | 分类号: | E06B3/22 |
| 代理公司: | 华能集团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红 |
| 地址: | 214001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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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强度 复合 树脂 | ||
本实用新型涉及高分子树脂型材,特别是用它制成建筑用门窗型材的改进。
目前,用高分子树脂塑料,制成型材特别是在建筑物门窗型材来代替能源消耗大,成本高的金属钢制或铝制型材,已经得到了应用。与金属型材相比它具有耐腐蚀,重量轻,易成型易加工,并且具有较好的强度等特点。但是它的不足之处在于它的冲击强度不如金属型材好,通常在树脂塑料门窗型材内表面镶衬有金属槽钢或角钢作加强筋来确保冲击力的负荷。这种结构不单增加了自重,也给施工和加工带来了困难,成本也提高了。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提出一种树脂塑料型材不用金属槽钢等金属材料的加强筋,用非金属材料纤维制的绳索复合在型材上,作加强筋,和金属材料加强筋的冲击强度相同,便于加工及施工的高强度复合树脂型材。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来实现:在高分子树脂型材内表面的全长上设置的加强筋,是非金属材料纤维绞制的绳索,包含在型材内角应力集中处。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还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来实现:其复合在型材上的非金属材料纤维是碳纤维或玻璃丝纤维或尼龙丝纤维或聚脂纤维或高分子材质纤维。其绳索的捻度至少有2股。
本实用新型相比现有技术有以下优点:
1、全部型材是树脂与非金属的复合体,即型材的加强筋材质也是高分子树脂或非金属纤维质,不用金属材质的槽钢或槽铝等加强筋。
2、本实用新型的型材,其冲击强度达到了金属型材的标准。
3、本结构不使用金属材料,便于加工生产和施工。
4、其加强筋绳索随型材成型包含在型材内角内,和型材质结合的好,同时也不会影响型材的收缩量。
5、本实用新型的型材可以完全代替铝合金门窗,成本仅为铝型材的一半。
附图1 为本实用新型窗的型材横截面图。
附图2 为树脂型材内表镶衬槽钢横截面图。
附图说明:1非金属纤维绳索,2型材,3槽钢。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述:
附图2所示在工程塑料树脂窗的型腔的内表面镶衬上槽钢(3)做加强筋,以增加型材(2)的冲击强度。
附图1所示,在工程塑料树脂窗的型材(2)三个内角处,挤压复合上捻数为7股碳纤维绳索(1),做为型材的加强筋。可以根据型材(2)的应力集中的情况,选择内角应力集中处位置,绳索(1)的材质和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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