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通过蒸煮粉碎的纤维素纤维生产硫酸盐纸浆的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94104997.3 | 申请日: | 1994-05-03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7640C | 公开(公告)日: | 1999-12-22 |
| 发明(设计)人: | B·S·马科齐亚;J·R·普劳;R·O·拉克索;J·R·菲利普斯;R·C·赖汉姆;J·T·理查德森;R·F·查西 | 申请(专利权)人: | 卡米尔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D21C3/22 | 分类号: | D21C3/22;D21C7/00;D21C7/14;D21C11/04 |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吴大建,魏金玺 |
| 地址: | 美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通过 粉碎 纤维素 纤维 生产 硫酸盐 纸浆 方法 | ||
1、一种通过蒸煮粉碎的纤维素纤维材料生产硫酸盐纸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对所述材料进行硫酸盐蒸煮从而生产纸浆的至少一个阶段,它包括下列步骤:
(a)对溶解的有机物质含量足以导致H因子、达到一特定卡伯值的有效碱耗量、纸浆强度和/或纸浆可漂性恶化的液体进行提取;以及
(b)用有效溶解的有机物质含量低于提取液体的液体对该提取过的液体进行部分或全部替换,以便明显降低H因子、明显降低有效碱的消耗量至一个特定的卡伯值、有利地影响纸浆强度和/或明显增加生产的硫酸盐纸浆的可漂性。
2、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进行步骤(b)中,用来替代提取液体的液体基本选自以下液体:水、过滤液以及它们的混合物。
3、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行步骤(a)和(b),使H因子至少下降5%左右,以达到预定的卡伯值。
4、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行步骤(a)和(b),使有效溶解的有机物质的浓度在硫酸盐蒸煮的主要过程中维持在约100g/l或更低水平。
5、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行步骤(a)和(b),使相对于木材的碱耗量降低至少0.5%左右,以达到一个特定的卡伯值。
6、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行步骤(a)和(b),使有效溶解的有机物质的浓度在硫酸盐蒸煮的主要过程中保持在100g/l或更低水平。
7、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行步骤(a)和(b),对某一确定的全系列卡伯因子来说,使其ISO亮度至少提高一个单位,或者保持亮度并降低卡伯因子。
8、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行步骤(a)和(b),以维持在硫酸盐蒸煮的主要过程中有效溶解的有机物质的浓度在约100g/l或更低。
9、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行步骤(a)和(b),对于充分精制的纸浆来说在一特定的抗张强度的情况下,使制得的硫酸盐纸浆的撕裂强度比不进行步骤(a)和(b)而其他条件都相同的条件下制得的硫酸盐纸浆至少提高10%左右。
10、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行步骤(a)和(b),使在硫酸盐蒸煮的主要过程中有效溶解的有机物质浓度保持在约100g/l或更低水平。
11、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行步骤(a)和(b),对于充分精制的纸浆来说在一特定的抗张强度的情况下,使制得的硫酸盐纸浆的撕裂强度比不进行步骤(a)和(b)而其他条件都相同的条件下制得的硫酸盐纸浆至少提高15%左右。
12、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a)和(b)在一直立的连续蒸煮器中进行。
13、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行步骤(a)和(b),在蒸煮期间的至少一个阶段,提取墨液,并在压力和温度条件下热压该提取的墨液使溶解的有机物质的不利影响明显钝化。
14、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热压是在高于大气压和170~350℃的温度下进行,时间约为5-90分钟,而且温度至少要高出蒸煮温度20℃。
15、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a)和(b)在连续蒸煮器的至少两个不同的水平和在至少两个不同的阶段中进行。
16、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a)和(b)在至少两个不同的阶段进行。
17、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行步骤(a)和(b),在几乎整个硫酸盐蒸煮过程中使有效溶解的木素浓度保持在约25g/l或更低水平。
18、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行步骤(a)和(b),在几乎整个硫酸盐蒸煮过程中使有效溶解的半纤维素浓度保持在15g/l或更低水平。
19、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行步骤(a)和(b),在几乎整个硫酸盐蒸煮过程中使有效溶解的有机物质浓度保持在100g/l或更低水平。
20、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步骤(a)和(b)在一个或多个间歇式蒸煮器中进行。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卡米尔有限公司,未经卡米尔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4104997.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脸部图像数据处理装置
- 下一篇:移频键控接收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