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玻璃纤维漏板坩埚无效
| 申请号: | 92206637.X | 申请日: | 1992-04-07 |
| 公开(公告)号: | CN2127485Y | 公开(公告)日: | 1993-02-24 |
| 发明(设计)人: | 沐嘉龙;何华春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昆明贵金属研究所 |
| 主分类号: | F27B14/10 | 分类号: | F27B14/10 |
| 代理公司: | 云南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何通培 |
| 地址: | 65022***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玻璃纤维 坩埚 | ||
本实用新型涉及玻璃纤维生产所用的漏板坩埚。
目前国内外普遍使用的玻璃纤维漏板坩埚,其结构由一块顶板、两面侧墙、一块底板、两个堵头和两个电极组成,侧墙、底板和堵头通过熔焊连接成一舟形,顶板平行于侧墙上部的水平卷边,同其焊接在一起,两电极焊接于两堵头的外侧。沿底板长度方向开有数行均匀分布的多个小孔,喷丝咀穿过这些小孔而同底板焊接成一体。这种结构的漏板坩埚的使用寿命大约是6个月左右,时间较短。从漏板坩埚的失效情况来看,原因主要有两点:(1)漏板坩埚的底板部分发生变形,使喷丝咀与底板不能保证垂直度,在玻纤生产中断头、飞丝等现象增多。这主要是由于现在用的坩埚材料均为Pt-Rh合金,其抗高温蠕变性能相对较差,蠕变寿命短;(2)在漏板坩埚成型过程中需大量焊接,在焊接处存在较多缺陷(如气孔、夹渣、添加元素的烧损等),以致强度降低。在漏板坩埚的堵头、电极、底板三角焊接区是最薄弱的环节,坩埚往往在此处开裂,产生玻璃液渗透、溢流等现象。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改进漏板坩埚的结构,提供一种可减少焊接区域的新的结构设计,从而从结构上保证漏板坩埚的高温强度,提高坩埚的使用寿命。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是:底板与侧墙复合为一块板,电极与堵头采用整体成型结构,从而免去了底板与侧墙的焊接,电板与堵头之间的焊接;此外,在电极与堵头相交处的下端,电极有一斜边加强肋,从而可提高三角区的强度。
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为,漏板坩埚有一个顶板(1),侧墙(2),底板(3),其上有多个呈数行均匀分布的小孔,两个梯形堵头(4),两个长方形的、中部有U形开口的电极(5)和多个喷丝咀(6),侧墙(2)、底板(3)和堵头(4)组成一舟形结构,电极(5)分别在两堵头(4)外侧,顶板(1)平行于侧墙(2)上部的水平卷边(2-1)焊接成一体,喷丝咀(6)穿过底板(3)上的小孔而同底板(3)焊接成一体,喷丝咀(6)沿底板长度方向呈数行均匀分布。本实用新型的特征是:
A、侧墙(2)是一块整板构成的,其横断面呈上宽下窄的梯形,其底部部分构成底板(3)的一部分(3-1),在(3-1)的上面叠加有一块面积和形状同(3-1)相同的平板(3-2),(3-1)同(3-2)滚焊复合成一整体结构底板(3);
B、堵头(4)与电极(5)是由一块板形成的整体成型结构;
C、所说的电极(5)与堵头(4)相交处的下端为一斜边加强肋(5-1),加肋(5-1)与电极(5)的长度方向的夹角α=10~30度。
优先采用的顶板(1)的厚度为0.2~0.5mm,侧墙(2)的厚度为0.4~0.8mm,底板(3)的总厚度为1.0~1.5mm,堵头(4)的厚度1.0~1.6mm。
本实用新型漏板坩埚可用PtRh7、PtRh10合金制成,也可用ZrO2粒子增强的弥散强化铂或其他高强铂合金制成。
同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有如下优点:
1、现有技术的漏板坩埚,其底板与侧墙是由三部分构成的,两块侧墙,一块底板,彼此通过熔焊连接成一体,焊接区很长,对坩埚寿命影响大,焊接时由于热应力作用使喷丝咀位置不正,底板弯曲。同时,由于底板部分要求厚薄均匀,电流密度分布均匀,在焊粑大的情况下是不容易满足的。本实用用新型将底板与侧墙复合成一整体,只用一块板构成两个侧墙,并构成底板的一部分,其上再滚焊复合一块板,以加强底板厚度,这就免去了底板与侧墙间的熔焊连接,从而克服了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提高了坩埚的强度,并简化了成型工艺。
2、由于电极与堵头是由一块板形成的整体成型结构,而不是象现有技术是由两个零件焊接而成,从而减少了焊缝,进一步提高了坩埚的强度。
3、现有技术在底板、电极、堵头的三角焊接区是通过添加焊料来加强的,而本实用新型是直接采用斜边加强肋来加强的,后者的连接强度显然高于前者。
下面通过附图(也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正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图4是图1的A-A向剖视图。
图5是电极与堵头部份的立体示意图。
图6是电极部分的正视图。
实施例1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昆明贵金属研究所,未经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昆明贵金属研究所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2206637.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