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印染废水中颜料的回收与利用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91104092.7 | 申请日: | 1991-06-14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6856A | 公开(公告)日: | 1991-12-11 |
| 发明(设计)人: | 卢庆凯;张香琴;田时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卢庆凯;张香琴;田时龙 |
| 主分类号: | C02F1/52 | 分类号: | C02F1/52;C02F1/58;C09B3/82;C09B27/00 |
| 代理公司: | 河北省邯郸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范荣辉 |
| 地址: | 056002 河***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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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印染 水中 颜料 回收 利用 方法 | ||
1、一种印染废水中的纳夫妥及蒽醌(包括活性和还原)染料的回收与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回收纳夫妥加的药剂是酸性有机或无机凝聚剂,回收蒽醌(包括活性和还原)染料需加回收纳夫妥的药剂,还需加酸性或碱性无机化合物。回收的染料加添加剂可用于画粉、粉笔、塑料和玻璃钢。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回收的纳夫妥加的酸性有机或无机凝聚剂是门捷列夫周期表氯、硫、磷、氢、氧、碳、氮的酸式化合物或混合物,最佳的是各种无机或有机酸类。PH=1.5-5.5,每升废水加1-10毫升药剂。
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回收蒽醌(包括活性和还原)染料加的酸性或碱性无机化合物是门捷列夫周期表主族元素2、3、4,付族元素1、2、7和第8族元素(铁系元素)的酸式盐和碱式盐。PH=3.5-9,每升废水加0.1-5克。
4、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回收的纳夫妥是红、橙、黄、绿、兰紫及其配色的浆状、粉状、或固体,并不含金属离子。
5、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回收的纳夫妥大红加熟石膏浆可用于画彩或粉笔的着色剂,其配方:
熟石膏浆为熟石膏∶水=5∶6
纳夫妥浓浆∶熟石膏浆=1-3∶10
6、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回收的还原类染料可用于制造塑料的着色剂,其用量为每公斤聚氯乙烯(PVA)加1-20克。
7、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回收的蒽醌(包括活性和还原)染料可用于制造玻璃钢的着色剂。其用量为不饱和树脂100克加蒽醌1-20克。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卢庆凯;张香琴;田时龙,未经卢庆凯;张香琴;田时龙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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