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不用耳朵听音的助听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90101860.0 | 申请日: | 1990-04-1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5211A | 公开(公告)日: | 1990-09-05 |
| 发明(设计)人: | 刘绍新;黄平志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绍新;黄平志 |
| 主分类号: | H04R25/00 | 分类号: | H04R25/00;A61F11/04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432141***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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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不用 耳朵 装置 | ||
本发明涉及到人的听声领域,特别是用在聋哑人作助听的听声装置。
众所周知,正常人听音是用耳朵听音,而各人对声音的敏感大同小异,听觉残废人对声音的听觉就不同了。如聋子对声音敏感差,而能听到声响,聋哑人的听觉完全丧失才致使不能听而不能言。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有用电子助听器助听的,也有用手术和电子技术相结合的等等。前种虽然有效,但会使患者的听觉产生疲劳,从而加深患者的聋的程度,后一种可行但需动手术,这样会使患者产生肉体上的痛苦。
本发明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种不用耳朵听声的助听器装置,它能有效地解决听觉疲劳,也能使一些耳聋哑人能听到声响,此外,正常人也可以用此方法代替耳塞听声而不产生听觉疲劳。
本发明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用电子技术把声音变成电信号,再把电信号放大,经一特制的器件把电信号变为声频机械振动,再由牙齿来咬合特制的器件来拾起信号,拾起的信号经骨传导传入大脑的听觉神经,使之听到声响。
本发明因为不用耳朵听声音,所以无需再担心加重耳聋程度,所以能使患者乐意接受。
该装置由微音器,微音放大电路,功率放大电路和特制的发音振动器件组成,其发音振动器件要用牙齿咬合才能听到声响,其发音振动器件是用能把声频电信号转化为声音振动的器件,如用现有的压电陶瓷嗡鸣片作发音振动器件,这种方式虽然简单但也完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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