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暖器无效
| 申请号: | 88219526.3 | 申请日: | 1988-04-21 |
| 公开(公告)号: | CN2031987U | 公开(公告)日: | 1989-02-01 |
| 发明(设计)人: | 袁承光 | 申请(专利权)人: | 袁承光 |
| 主分类号: | H05B3/28 | 分类号: | H05B3/28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山东省青岛***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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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电暖器 | ||
本实用新型属于一种利用220V市电加热使之达到人体能适应的高温下,去掉电源、随身携带、缓缓放热,达到较长时间取暖目的的电热器。
通常使用的电暖器,多用通220V市电时具有很高温度的电阻丝制成,或利用热辐射、或强迫送风来达到取暖的目的。这种电暖器,一旦去掉电源,即失去热源,不能为人们随身携带较长时间取暖使用。而通常的便携式暖炉,一般采用汽油、煤油、焦炭、木炭等为能源,缓缓燃烧而达到较长时间取暖的目的。使用时,能源难得,操作不甚方便。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既利用易取的220V市电为能源,又能在去掉电源后能较长时间缓缓放热,达到人体取暖目的的电暖器。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电暖器由塑料或橡胶、金属制成的密封壳体〔3〕及壳体内部安装的电热管〔4〕和一定数量的醋酸钠〔5〕组成。壳体上的插座〔2〕便于与电源线〔1〕联接。壳体外壁贴有以判断去掉电源实际使用的具体时间的温度显示卡〔6〕。
实际使用时,将电暖器与220V市电联接,壳体内的电热管即开始工作,加热在密封壳体中的醋酸钠,使之熔化、升温。当电暖器达到人体随身携带能适应的较高温度时(一般为80℃),温度显示卡有明确指示。此时将电源线去掉,电暖器由使用者随身携带使用。利用密封壳体内一定数量的醋酸钠由液态变固态缓缓放出熔解热而达到较长时间取暖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的外形、大小、重量及所装的电热管的功率、形状可根据具体需要而定。
本实用新型加热方便,随身携带即实际使用时不带电,不带火种,安全可靠。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如下:一种电暖器在壳体内醋酸钠为500g时,经5~10分钟通220V市电加热至温度80℃时,去掉电源,在环境温度为15℃时,能在四小时之内保持温度在40℃以上(其中较长时间温度保持在50℃左右)。达到良好的取暖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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