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滚动推力结构的复摆颚式破碎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87213362 | 申请日: | 1987-09-10 |
| 公开(公告)号: | CN87213362U | 公开(公告)日: | 1988-05-11 |
| 发明(设计)人: | 罗福薰 | 申请(专利权)人: | 贵阳探矿机械厂 |
| 主分类号: | B02C1/08 | 分类号: | B02C1/08 |
| 代理公司: | 贵州省轻工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平和 |
| 地址: | 贵州省贵*** | 国省代码: | 贵州;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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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滚动 推力 结构 复摆 破碎 装置 | ||
本发明涉及一种动颚作复杂摆动的复摆颚式破碎装置。
现有的复摆颚式破碎装置,物料的破碎是在两块颚板之间进行的,动颚绕悬挂心轴对固定颚作周期摆动(附图1)当动颚靠近定颚时则位于两颚板间的矿石受压碎劈裂和弯曲作用而破碎,当动颚离开固定板时,已碎的矿石在重力作用下经排矿口排出。这种破碎装置主要由动颚(1)和偏心轴(2);推力板(3);定颚(4)构成,当进行破碎运动时,要求动颚应有破碎矿石所需要的足够的压缩量也就是应有足够的水平行程,然而这个动颚摆动的水平行程受到排破口e的限制。根据实验,动下部行程S增加到最小排矿口宽度emin的0.3~0.4倍时,将引起物料在破碎腔下部产生过压实现象,容易造成排矿口堵塞,并使负荷急剧增大,破碎板磨损加剧。所以动颚上部水平行程(2r)必须满足压缩量需求,动颚下部行程S必须小于0.3~0.4倍的最小排矿口emin。这种推力板结构的复摆颚式破碎装置,由于其结构上的原因,为了达到上述要求,在设计时动颚偏心距r必须满足小于或等于 (S)/(2~2.2) 推力板的长度K=25r~16.5r。当排矿粒度需要小于或者是等于1毫米时,最小排矿口emin≤1毫米,动颚水平行程S≤(0.3~0.4)毫米,动颚偏心距r≤ ((0.3~0.4))/((2~2.2)) 毫米,推力板长度K≤(16.5~25)毫米,很显然偏心距很小,使得动颚上部行程不能满足破碎时所需要的压缩量以至无法进行破碎,同时推力板长度也由于很小,而不能满足结构上的要求。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动颚的推力机构采用滚轮结构代替现有推力板结构,能满足在排矿粒度小于或等于1毫米时动颚下部行程S≤emin(0.3~0.4)的要求和上部行程 满足压缩量要求,以及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动颚下部行程的滚动推力结构的复摆颚式破碎装置。
本发明是这样实现的,在动颚的下部装有滚轮机构(图2),由轴、轴承和滚轮组成,并在机架上安装有一肘轴 导向机构,该机构由肘轴,调整螺钉 构成,在肘轴上有一导向槽。导向槽的底面为导向面,可根据需要调整肘轴导向槽、导向面与铅垂方向的角度,滚轮在动颚偏心轴的驱动下可沿肘轴导向面滚动。当偏心轴在下始点开始 向上始点运动时,动颚滚轮在O位置沿导向面 滚动,动颚上升到最高点,动颚滚轮也同时由O点移到O1位置,此时垂直位移正好是两倍偏心距r(2r),并产生最大水平位移dmax,这一最大水平位移正是动颚的下部水平行程S=dmax,因此只需满足S=dmax≤(0.3~0.4)emin、调整导向面与铅垂方向的O角使得arc tgθ= (S)/(2r) 便可使出料粒度小于1毫米时的水平行程S不大于0.3到0.4倍最小排矿口emin,从而不会引起物料在破碎腔下部的过压实现象造成排矿口堵塞,以致加剧颚板磨损。
通过叙述本发明可知采用这种滚轮结构的复摆颚式破碎装置,能够使破碎粒度扩展到小于或者是等于1毫米的范围,并能根据需要调整动颚的下部水平行程,以至达到满意的使用效果,减少颚板的磨损,提高其耐用度。
下表为推力板结构和本发明装置效果对比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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