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不晃眼广角汽车前灯无效
| 申请号: | 87200440 | 申请日: | 1987-01-14 |
| 公开(公告)号: | CN87200440U | 公开(公告)日: | 1987-10-21 |
| 发明(设计)人: | 李德敏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德敏 |
| 主分类号: | B60Q1/04 | 分类号: | B60Q1/04 |
| 代理公司: | 襄樊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樊灵芬,孟景前 |
| 地址: | 湖北省襄樊市襄***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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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晃眼 广角 汽车 前灯 | ||
本实用新型属于车辆照明装置。
汽车夜晚行驶,车灯直接照射迎面来的司机或行人的眼睛,由于晃眼而使迎面来的汽车司机看不清行驶过往的汽车,另外,汽车照明灯向左右水平方向照射的角度太小,司机不易看清汽车左右方的物体和行人等,故汽车过交叉路口和转弯时容易出交通事故。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克服汽车前灯上述缺点而设计的一种既不晃眼又能扩大水平照射面积的汽车照明灯。
本实用新型的方案是,在灯罩内部、灯泡的前上方装有遮光板,用于挡住灯泡射向前上方的强烈光线,使其只能照射到汽车前方人眼以下的部位;在灯泡两侧装有反光板,以扩大水平方向的照射范围。
图1为不晃眼广角汽车前灯的主剖视图,图2为左视图,图3为俯视图,图4为反光板反射光线的示意图。
遮光板(1)由八块或八块以上的不反光的薄片材料组成,两块遮光板之间有一定距离,并水平安装在车灯灯泡(3)的前上方,如图1、2所示,遮光板(1)挡住灯泡(3)射向车灯前上方的光线和灯罩反射到车灯前上方的非平行光线,从而使强烈的光线只照射到汽车前方人的眼睛以下的地方。
当车灯的位置较高时,为了达到上述效果,可将遮光板与水平方向倾斜一定角度。
反光板(2)安装在灯泡(3)的两侧,与遮光板(1)的左右两端连接,并与遮光板相垂直或成一定角度,反光板为弯曲的薄板,如图3所示,对着灯泡(3)的一面为凸面,在该凸面上涂有反光物质,可将照射到凸面上的光线成散射状反射出去,如图4所示,从而扩大了水平方向的照射范围。
在使用时,可将遮光板和反光板组合后,再固定在灯罩内,如车灯无灯罩为整体式,也可将该装置安装在灯泡的前面,也可直接制做在玻璃罩上,同样可达到本实用新型的效果。
本实用新型因为强烈光只照射到灯的安装位置以下的高度,故照到对面来人的眼睛上的光为弱光,不晃眼。有些车灯安装位置较高,改变遮光板的倾斜角度,同样可达到不晃眼的效果。由于增加了水平方向的照明角度,从而扩大了司机的视野,使司机便于观察路两旁的情况,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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