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用与碘化物结合的5,6-二羟基吲哚对角蛋白纤维进行染色的方法及所采用的染色组合物无效
| 申请号: | 87100820 | 申请日: | 1987-01-20 |
| 公开(公告)号: | CN87100820A | 公开(公告)日: | 1987-10-28 |
| 发明(设计)人: | 简·弗朗科斯·格罗利尔;迪迪尔·加罗彻 | 申请(专利权)人: | 奥里尔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K7/13 | 分类号: | A61K7/13;D06P3/04 |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代理部 | 代理人: | 吴大建,全菁 |
| 地址: | 法国巴黎***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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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碘化物 结合 羟基 吲哚 对角 蛋白 纤维 进行 染色 方法 采用 组合 | ||
本发明是关于一种新的,利用5,6-二羟基吲哚对角蛋白纤维,尤其是对人类的角蛋白纤维进行染色的方法,以及在此处理过程中所采用的组合物
从酪氨酸中,真黑素的自然生物合成是分几个阶段进行的,这一点已是已知的。而其中的要点之一是5,6-二羟基吲哚的形成,此5,6-二羟基吲哚经氧化而产生色料,此色料是真黑素的主要组份之一。
以前曾提出过许多的染发的方法,它们均采用5,6-二羟基吲哚,或它的某些衍生物。
如在法国专利1166172所描述的方法中,一种具有酸性PH值的5,6-二羟基吲哚溶液被施于头发上经5-60分钟,头发不经漂洗,而在绞挤之后,使用一种氧化剂就可使颜色显现,这种氧化剂主要是过氧化氢。
在法国专利1133594所介绍的方法中,一种如果需要而含有氧化剂或氧化催化剂的5,6-二羟基吲哚的碱性溶液施于头发上。包括过氧化氢在内的不同的氧化剂,以及诸如氯化铜之类的氧化催化剂被提供出来。
根据该方法,染发可分两步进行,即先施用含于碱性介质中的5,6-二羟基吲哚,再漂洗并用氧化催化剂显色。
在法国专利申请2536993中公开了一种染色方法,该方法被几次漂洗分为几个阶段,其第一阶段的要点是应用具有碱性PH值的金属盐溶液,在另一阶段中推荐使用5,6-二羟基吲哚溶液
经漂洗或洗发后,上述两阶段相继进行,或另加过氧化氢,发亮处理调节最终的色调。
这些现有技术在下述各点上存在有不同的缺陷:它们或是尽管经长时间的作用但色调不深,或是色调虽深但作用时间太长以致表面染色较慢。使用元素周期表第Ⅲ~Ⅷ族中的某些金属的盐,由于其无害性尚未被证实,这些元素的使用可能导致头发的美发性质及力学性质发生变化。
还有,基于5,6-二羟基吲哚的组合物在贮存期间内,尤其是存在于碱性介质中,有稳定性的问题。
本申请公司已经发现了一种构成本发明目的的方法。该方法利用5,6-二羟基吲哚,而不使用第Ⅲ~Ⅷ族中的任何一种金属或金属盐,经短时间的作用便可获得强的色调。而且该方法采用具有酸性PH值的5,6-二羟基吲哚溶液。
本发明的另一个目的由用于本方法的组合物以及“套具”(Kits)或含几个不同组件的染色用具构成。这些组件装有不同的化合物。
本发明的其它目的在阅读下列说明和实例时便会清楚。
根据本发明的一种对角蛋白,特别是适用于人类的角蛋白纤维染色的方法,其特征基本上是在一种适于染色的介质中至少含有一种组合物(A),它含有与碘化物离子相结合的5,6-二羟基吲哚。在PH值为2~7,最为3.5~7的条件下将组合物(A)施用于这些纤维之上。在施用组合物之前或之后,可使用另一组合物(B),其存在于一种适于染色的介质中,并含有过氧化氢,PH值为2-7,最好为2-5,如果需要可在组合物(A)和(B)的使用之间加入一次漂洗。
碘化物离子最好是碱金属的或碱土金属的或铵的碘化物,特别是以碘化钾为最好。
根据本发明的方法,实施时最好采用下列程序,在第一阶段内使用含有碘化物离子和5.6-二羟基吲哚的组合物(A),碘化物的形态为碱金属的或碱土金属的或铵的碘化物。再后再使用含有过氧化氢的组合物(B)。
该方法最好应用于毛发,尤其是活人的头发的染色此时所采用的介质必须是为美发处理所允许的。
根据优选的实施例,在用组合物对纤维进行染色时,在两阶段之间要对纤维进行漂洗,这样可以避免在随后的过程中将头皮以及其它的东西染上颜色。
如果在两阶段之间不对纤维进行漂洗,作用时间可以缩短。
依照本发明,在处理过程中所采用的组合物中,5,6-二羟基吲哚的含量一般为组合物总重量的0.01~5%,最好为0.03~3%。用于本发明的方法的组合物中的碘化物以碘离子(I-)表示,其含量为组合物总重量的0.007~4%,最好为0.03~2.5%。
5.6-二羟基吲哚/碘离子(I-)的比率最好在0.05~10之间,在0.5~2间尤佳。
在所采用的过氧化氢组合物中的过氧化氢的浓度为1~40份(Volume),最好是2~20份(Volume)特别以3-15份(Volume)为佳。
在不同阶段中所使用的组合物,在实施本方法时所允许的作用时间为10秒~45分钟,以大约2~25分钟为宜,特别以大约2~-15分钟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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