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非发火性铸造铝合金无效
| 申请号: | 86107139 | 申请日: | 1986-10-23 |
| 公开(公告)号: | CN86107139A | 公开(公告)日: | 1988-05-04 |
| 发明(设计)人: | 刘东起;杨光起;明占桥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有色金属加工厂;煤炭科学研究院唐山分院 |
| 主分类号: | C22C21/10 | 分类号: | C22C21/10 |
| 代理公司: | 煤炭工业部科学研究院专利事务部 | 代理人: | 刘文山 |
| 地址: | 北京市广***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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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火性 铸造 铝合金 | ||
1、一种非发火性铸造铝合金,是以铝为基的,含有基本化学成分为:锌、0.1~0.3%(重量)铬、0.1~0.2%(重量)钛,其特征在于还含有适量的铜、硼、铍、锶,以及严格控制杂质元素硅、镁的含量。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发火性铸造铝合金,其特征是基本化学成分锌的适宜含量为3.0~4.5%(重量)。
3、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非发火性铸造铝合金,其特征是含有1.0~2.0%(重量)铜、0.02~0.04%(重量)硼、0.01~0.05%(重量)铍、0.02~0.08%(重量)锶。
4、按照权利要求1的非发火性铸造铝合金,其特征是杂质元素硅和镁的合量小于0.3%(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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